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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立法已列入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預備項目

2016年08月14日 06:40:35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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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信訪立法已列入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預備項目

  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後,我國信訪工作在法治化改革的道路上步伐不斷加快,頂層設計不斷完善,驅動信訪形勢持續穩中向好。據悉,信訪立法進程正在穩步推進,現已列入國務院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預備項目。據新華社

  第三方介入劍指涉法信訪終而不結

  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的“老陳情戶”老孫沒想到,自己陳情了12年的一起勞動糾紛官司,在第三方律師介入後僅用了3個月就得到滿意的結果。

  幫助老孫的是來自吉林市信訪法律事務服務中心的公益律師。這家中心主要受理對政法機關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和決定不服、且尚未終結的信訪案件。獨立於法官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律師充分發揮了化解矛盾的橋梁作用。中心成立5年來,已受理各類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逾400件,息訪人數近3000人。

  案件審結之後對裁判結果有異議該怎麼辦?在過去,許多當事人像老孫一樣只能走陳情一條路。而在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後,他們表達訴求的渠道通暢多了。

  于2014年啟動的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後最早引起社會關注的“大動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明確指出,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並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為此,中央政法委針對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入口”不順、程式“空轉”、“出口”不暢等問題接連出臺多個配套措施,直指“案結事不了”難題;中央政法委還在全國全面推行涉法涉訴案件律師代理制,為信訪人提供更優質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務。

  今年7月,最高法下發了《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信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建立和落實執行信訪案件交辦督辦制度,進一步為落實“訴訪分離”提供保障。同時,各級信訪部門及時調整工作機制,積極做好教育疏導,確保訴訪分離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依法分類處理破解“小馬拉大車”困局

  走進北京市西城區衛生計生委的信訪接待室,最先映入記者眼簾的是一張按照信訪事項、行政投訴、醫療糾紛等不同途徑分類處理的流程清單,信訪群眾“按圖索驥”,在辦理環節就能讓訴求“對號入座”,明確責任科室,其信訪訴求很快就能得到受理。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自從實行按照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事項後,積案化解率明顯上升,群眾來訪量下降了三成,滿意度也大幅提高。

  “信訪是個筐,啥都往裏裝。”多年來,信訪工作職責邊界不清楚、受理範圍不明晰,“小馬拉大車”的問題突出:一方面,不少本應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問題大量進入信訪渠道,導致信訪部門管了許多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項;另一方面,職能部門的相關法定職責沒有充分履行,群眾合理訴求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産生了許多新的矛盾。

  2015年,在國家信訪局和國務院法制辦的共同推動下,民政部、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9部委率先開展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試點,隨後逐步向全國推進。據悉,截至目前,教育部、科技部等37個中央部委均制定了分類處理清單,全國31個省區市不同程度完成了省級單位清單梳理、文件下發和網上公示工作,並繼續向市縣兩級推進。

  信訪過程公開

  讓公平正義可見可感

  將信訪事項“曬”在陽光下,讓辦理過程和結果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是公平正義的有力保證。自2015年起,各地信訪部門受理的來信、來訪和網上投訴,均實現網上統一流轉,信訪事項受理辦理、回復告知等環節通過網際網路公開。

  在成都,網上信訪設置了“亮紅燈”和品質評查功能,凡是信訪平臺受理的信訪事項,超時辦結系統將“紅燈”提醒,信訪局會同相關部門重點督辦群眾不滿意和重復訪等案件;浙江省則將各部門的諮詢投訴舉報平臺整合為統一的“網上信訪超市”,與綜合治理、行政綜合執法等系統進行業務對接,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督查督辦,並設置了群眾滿意度評價、考核評估等功能。信訪工作愈加公開,信訪監督愈加嚴密,政府公信力更強了,老百姓的滿意度更高了。記者獲悉,2015年全國信訪增量存量實現雙下降,特別是全國信訪總量下降了7.4%,進京陳情量下降了6.5%。

  改革,是祛除舊病沉疴的利器。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法治信訪改革正在向縱深推進。國家信訪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家信訪局還將繼續推出一系列規範措施,健全信訪法治體系。此外,信訪立法進程正在穩步推進,現已列入國務院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預備項目。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