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財政部推行中央單位批量集中採購 遏制價格虛高

2011年10月20日 10:56:45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目前,中央各部門及下屬單位已先後進行了第一、第二期的批量集中採購,第三期批量集中採購也正在進行當中。在此之前,為進一步深化集中採購工作,財政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中央單位批量集中採購試點工作的通知》(財辦庫〔2011〕87號),正式啟動中央單位批量集中採購試點工作。近日,就批量集中採購有關問題,財政部部長助理王保安接受了《經濟參考報》記者的專訪。

  批量集中採購是政府採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記者:什麼是批量集中採購?為何要推行批量集中採購?

  王保安:批量集中採購,是對一些通用性強、技術規格統一、便於歸集的政府採購品目,由採購人按規定標準歸集採購需求後交由集中採購機構統一組織採購的一種採購模式。目前,中央單位實施批量集中採購先期試點的品目有臺式電腦和列印機兩種。

  在實施批量集中採購以前,中央單位的電腦和列印機主要通過協議供貨方式進行採購,即由採購人在協議供貨商、協議産品及相應的最高限價內,與供貨商直接談判進行採購。設計這種方式的初衷主要是為了滿足各單位小額、零星採購需要。從幾年來的實施效果看,協議供貨在方便採購人、提高採購效率,推動政府採購制度改革進程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現了不少問題,如部分品目協議價格高於市場價、採購人在協議供貨中任意選擇高配置機型、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採購人員對供貨商選擇有明顯傾向性等。此外,協議供貨作為改革進程中的一種過渡制度設計,也沒有很好地體現出政府採購公平競爭、規模效益的本質要求,其操作模式正是我們下一步深化改革要調整的內容。

  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了嚴禁配備明顯超出機關辦公基本需求的高檔、高配置産品,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管理,做好厲行節約工作等工作要求。為落實兩辦通知精神,今年上半年財政部印發了《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購置費預算標準(試行)》(財行[2011]78號),對13類辦公設備規定了明確的購置費預算標準,在此基礎上我們也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中央單位批量集中採購試點工作的通知》(財辦庫〔2011〕87號),推進黨政機關及下屬單位辦公設備批量採購試點工作。

  所以説,從大的背景來講,批量集中採購試點既是推進政府採購制度改革遏制超標採購的必然要求,又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厲行節約要求,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

  批量集中採購是真正意義上的集中採購

  記者:批量集中採購已正式開展,目前試點情況如何?

  王保安:從8月份試點工作正式推開以來,目前已經完成了兩期批量集中採購,第三期批量採購也正在按計劃進行。總體來看,批量集中採購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積極效果。首先,從試點範圍看,試點部門迅速增加,第一期有27個部門,第二期新增了17個部門,第三期增加了13個部門。其次,價格優勢明顯。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採購中心的數據顯示,臺式電腦批量集中採購中標價格比協議供貨價低了10-15%,比市場價低了10%,列印機批量集中採購中標價比協議供貨價低了7-8%,比市場價低了10%。再次,中央單位對試點認可度較高。不少主管部門都認為批量集中採購有利於規範下屬機構採購行為,能夠有效促進部門建立內部監管機制。可以説,批量集中採購需求歸集、統一採購的做法,是真正意義上的集中採購,是深化集中採購工作的方向。

  記者:批量集中採購推進的關鍵是需求標準的統一,在這方面,財政部是如何解決的?

  王保安:統一需求標準的確很重要,實際上2009年財政部已確定推行批量集中採購,委託集中採購機構直接試點,但由於缺乏統一的需求標準等原因,批量集中採購始終無法實質性推進。

  今年年初,我們開始從兩方面入手來解決需求標準問題,一是從産品角度研究確定配置參考。確定配置參考既要有利於需求標準統一,又不能有品牌選擇傾向性,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此,我們多次與各集中採購機構研究、分析市場主流機型配置和中央單位需求特點,按照“滿足基本辦公需要”和“市場成熟度高”的原則,確定了臺式電腦和列印機基本配置參考。該配置參考主要包括8種臺式電腦配置和2種列印機配置,基本涵蓋了常用臺式電腦類型和列印機類型。二是從採購人需求特點角度劃分不同配置的確定規則。試點通知實際上劃分了三類配置確定原則,第一類是財政部制定的配置標準,作為各部門通用辦公設備基本配置,推薦各部門統一採用。第二類是部門特殊配置。各部門可根據業務特點或者本部門資訊化的特殊需求,在財政部參考配置基礎上確定有自身特點的部門配置,但要求部門內標準統一。第三類是特殊項目配置。主要針對個別單位有特定用途並且臺式電腦總金額超過50萬元或列印機總金額超過30萬元的項目,單位可以制定本採購項目的特殊配置。此外,為了解決個別特殊用途辦公設備的採購問題,試點通知保留了協議供貨採購方式,但要求各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將協議供貨採購的數量控制在上年該品目採購量的10%以內。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