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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加入堵車行列 “治堵”還有什麼招?

2011年06月03日 22:04:51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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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堵車,已不再是大城市的“特色”,不少中小城市也加入了堵車行列。可以預料的是,堵車將會在一定範圍內長期存在。因此,“緩堵”,無疑是一個事關民生、提升人們幸福指數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大課題。

  那麼,對於緩解交通擁堵,用了什麼招?還有哪些新招可使呢?

  一問:

  全是車多惹的禍?

  編輯:説起城市交通擁堵,不少人的第一反應會是:“車多了,能不堵嗎?”造成城市擁堵的根本原因是汽車數量的增長嗎?

  記者:汽車數量的增加,加劇了城市中車與路的矛盾,的確是造成城市擁堵的重要原因。

  據相關部門統計,1980年至2010年的30年間,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由208萬輛增加到20706萬輛,增長了近100倍,而同期全國城市道路通車里程僅增長約10倍。車與路的矛盾可見一斑。機動車在城市日常通勤出行中使用頻率較高,造成道路流量飽和,交通系統運作脆弱。再遇上惡劣天氣、道路施工、突發事件等外部因素,還極易造成區域性交通擁堵。

  而現有城市規劃和空間佈局未充分考慮交通需求,導致交通分佈不均衡,也加劇了交通擁堵的發生。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面積和人口擴張越發突出,城市、土地、産業與交通等方面規劃不協調的問題日趨凸顯。“攤大餅”的城市發展形態以及單一的城市功能區,不僅創造出巨大交通需求,而且大量日常交通出行需要通過市中心,造成中心區流量集中,潮汐交通現象明顯,交通分佈極不平衡。

  “寧願堵在自己車裏,也比來回在公交車裏強。”這是部分不願選擇公共交通出行者的想法。由於種種原因,不少公共交通發展滯後,出行和路網結構不合理,公交覆蓋率低、換乘不便、車輛擁擠、準點性差等問題較為突出,更多居民選擇私人開車出行。

  此外,部分道路交通組織不夠科學、違法停車因素干擾大、路面管控警力不足、執法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等管理性因素也不容忽視。

  二問:

  治堵使了哪些招?

  編輯:針對交通擁堵,目前國內各城市相應採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呢?

  記者:緩解城市道路交通擁堵,公眾的呼聲越來越高,政府部門的工作力度也越來越大。去年12月23日,北京市政府推出了緩解交通擁堵的28項措施,涉及加大交通供給、實施需求管理和總量調控限行等各方面。杭州、常州等地積極推進快速公交系統建設,有效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準。瀋陽、重慶等地實行錯時上下班措施,避免了高峰時段的過度擁堵。成都等地實行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解決中心區和繁華地區交通流過於集中問題。

  而2005年公安部等6部門聯合製定的《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見》,確立了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優先地位。目前,全國有231個城市陸續開設公交專用道1230多條,港灣式公交站設置率達到20%;20多個城市建設了快速公交系統;公交分擔率逐年上升,北京、上海、大連、深圳等大城市達到40%左右;公交平均運作時速達到20公里。

  2010年5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及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出了完善公共停車場停車價格形成機制、加快制訂建設項目停車設施配建標準等10個方面的意見,通過政策引導,著力解決因停車設施總量嚴重不足、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和停車管理不到位而導致的停車難、交通擁堵等問題。

  城市發展到今天,解決交通擁堵問題,沒有“靈丹妙藥”,也不能立竿見影、藥到病除。改善城市交通擁堵狀況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系統工程。日益嚴重的城市交通擁堵,在一段時間裏,無疑是各級政府和職能部門所面臨的一項民生課題。

  三問:

  未來發力在何處?

  編輯:不少人都將發展公共交通作為緩堵重要發力點,公共交通進一步改善空間在哪兒?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治本的指導原則和措施又是什麼?

  記者:緩堵最有效的辦法,是盡可能減少交通流量。北京工業大學教授關宏志表示,城市規劃建設應充分考慮交通需求和交通發展,建設多中心分散組團的城市結構,避免交通過於集中。應注意協調好土地利用與産業佈局、居住配置的關係,分散商業網點和工作網點,促進工業、居住用地規劃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的均衡,方便群眾就近工作、居住和生活,減少交通需求總量。

  要創造條件鼓勵群眾換乘公共交通出行,減少個體交通。比如,北京市增設了直達家門口的區域短途“微迴圈”線路,開通“袖珍公交”,擴大公交覆蓋面,解決市民“最後一公里”出行難題,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對交通控制技術有一定研究的北京市民官陽建議,應積極建立以軌道交通為骨架、BRT和常規公交為主體,自行車、步行為主要補充的城市綜合交通系統,並建設完善停車換乘系統,不斷優化公交線路和站點佈局,擴大公交覆蓋面,提高準點率,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水準。

  有調查顯示,在造成北京交通擁堵的各種因素中,機動車超速行駛、未按規定讓行、逆向行駛、違法會車等不文明行為的比例佔30%左右。特別在交通高峰時段、點段,不文明行為造成車輛在路上停留1分鐘,至少就會導致後面1公里的道路擁堵。對不文明交通行為的規範,也是緩解交通擁堵的重要方面。3月17日,中央文明辦、公安部聯合部署,深入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2010年初,中央文明辦、公安部聯合部署實施為期3年的“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今年已進入第二個年頭。通過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增強駕駛人文明守法意識、提高管理者管理水準、改善安全環境也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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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