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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壓縮煙花燃放範圍 居民區首次列入禁放範圍

2011年06月03日 22:05:22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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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消防人員在怡海花園高樓旁立告示牌。本報記者 李強 攝

  2月14日,北京市政府發佈通告,在原有基礎上新增八類煙花爆竹禁放區,基本涵蓋了全市主要公共區域,並首次將居民區納入禁放範圍。這也是“禁改限”以來北京首次縮小燃放範圍。

  高層建築納入禁放範圍

  市政府2月14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新增禁放區涵蓋了新聞媒體單位、電信郵政單位、城市路網橋梁、商場劇院等場所。並首次明確規定,全市高層建築物以及外墻裝有保溫材料的建築(構築)物全部列入煙花爆竹燃放禁止範圍。同時,平房區以及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區也禁止燃放。

  外墻保溫樓房設警示標誌

  市消防局宣傳中心副處長高峰介紹,即日起,居民區以及高層建築所在的街道、鄉鎮,將組織人員在新增的禁放區放置警示標誌。在建築物外墻懸挂不得小于0.42m2的告示牌,明示其外墻裝有可燃材料並做安全提示。組織力量在燃放日加強巡查,引導市民到規定區域燃放。在元宵節前,各産權單位、物業公司要對所轄建築物外墻保溫材料進行全面排查。

  陽臺窗口屋頂不得燃放

  1987年,北京開始對煙花爆竹燃放實施管控,此後,管控政策歷經多次變化。根據《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目前北京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主要是文物保護單位、車站機場、加油站、軍事設施、醫療機構、山林苗圃等八類。本次新增加八類地區,並將空間狹小居民區、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等區域明確納入禁放範圍,全市禁止燃放的地區全面擴大。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