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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黨校:構建和諧社會不是不問是非追求一團和氣

2011年06月03日 22:07:12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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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沒有矛盾,人類社會總是在矛盾運動中發展進步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不是要消滅一切社會差別、根除一切社會矛盾,也不是不問是非地追求一團和氣,而是在承認社會差別和社會矛盾的基礎上,科學認識和正確對待各種差別,妥善處理和有效化解各種矛盾,不斷消除不和諧因素,積極增加和諧因素,使社會逐步走向和諧。因此,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一個在競爭中産生多樣性與差異性的過程,也是一個在合作中增強同一性與聯結性的過程;既是一個以多樣性與差異性來豐富社會生活、推動社會發展的過程,也是一個以同一性來保持社會穩定、增強社會團結的過程。

  當前,我國已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階段,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這種空前的社會變革在給我國發展進步帶來巨大活力的同時,也帶來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問題。這就要求我們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不斷化解社會矛盾中促進社會和諧。

  在思想觀念上,尊重競爭,承認差異。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競爭日益成為社會活動的重要特徵,差異在社會多個領域充分表現出來。因此,我們的思想觀念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正視、肯定競爭和差異的現實存在與合理價值,努力營造鼓勵競爭和寬容差異的良好氛圍。應反對不正當競爭,鼓勵正當競爭,以正當競爭來激發社會發展的活力與動力;寬容差異,允許人們在思維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與行為方式上作出多樣化的選擇,以差異性來豐富社會生活;尊重探索與創新,引導人們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理念,堅決破除一切不合時宜的觀念、做法和體制,為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在制度安排上,規範競爭,整合差異。與其他因素相比,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在化解社會矛盾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應在制度設計和實施的過程中,進一步規範競爭,鼓勵依法競爭、平等競爭和正當競爭,限制扼殺競爭的壟斷行為,打擊非法競爭和惡性競爭。面對社會的多種差異,制度安排要立足於拓展同一性,在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過程中毫不動搖地鞏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在擴大人民民主和基層群眾自治的實踐中自覺堅持和改進黨的領導,積極探索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多樣化社會思潮的有效途徑,使利益關係的調整更加有利於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實踐活動中,鼓勵參與競爭,不斷縮小差異。人們在經濟、政治和思想文化等領域表現出來的差異,在一定意義上是先富與後富、先進與後進之間的矛盾。解決先富與後富、先進與後進之間的矛盾,除了發揮制度安排和思想道德建設的作用,還離不開全體人民的共同奮鬥,需要人們積極參與競爭、發揮創造活力。如果説先富、先進的一方需要在繼續進步的同時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話,那麼,後富與後進的一方則需要在提升素質能力、加快發展步伐等方面狠下功夫。只有雙方都發揮積極性,才能不斷縮小差異,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

  在手段選擇上,堅持統籌兼顧,做到多措並舉。充分運用經濟手段,大力發展社會生産,逐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優化分配製度;充分運用政治手段,把行政手段與法律手段結合起來,積極發揚與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加大法治建設力度,把矛盾化解納入法治軌道;充分運用文化手段,發揮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強化思想教育的引導作用,不斷提高國民素質,凝聚思想共識,理順社會情緒。

  在秩序維護上,控制競爭的無序與差異的擴大,防止差異轉化成衝突。社會生活的運作需要一定的秩序來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更離不開穩定的社會環境。鄧小平同志特別強調:“中國不能亂哄哄的,只有在安定團結的局面下搞建設才有出路。” 如果無序競爭得不到有效控制、人民內部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那麼,一旦超出社會可承受的範圍,必將導致社會矛盾逐步升級甚至尖銳化,從而破壞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因此,從維護社會秩序的角度看,必須加強社會管控,最大限度地解決人民內部矛盾;必須正確處理勞動關係、城鄉關係、分配關係、階層關係等,全面加強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為控制無序競爭、縮小各種差異和解決人民內部矛盾提供堅實基礎、良好氛圍和堅強保障。(中央黨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郝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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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