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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經費不足制約警方“打拐” 全國專職民警不足百人

2011年06月03日 22:07:35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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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專職“打拐”民警不足百人 九成省級公安機關無專項經費

  “如果全國能增加3000個‘打拐’專項編制,如果從中央到地方各級財政能夠設立‘打拐’專項經費補助辦案單位,制約‘打拐’工作發展的問題,基本可以解決。”公安部刑偵局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辦公室主任陳士渠今天(8月2日)在此間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陳士渠説,拐賣案件多為流竄作案、團夥作案,抓捕、解救、調查取證等涉及多個省、區、市,辦理“打拐”案件比其他案件花費要多得多。據統計,解救一位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平均花費在2萬至3萬元,團夥案件需要幾十萬元,重大團夥案件有的甚至需要上百萬元。然而,目前全國九成省級公安機關無專項經費,僅天津、河北、吉林、雲南、四川5個省級公安機關設有“打拐”專門機構,昆明、南寧、成都3個市設有“打拐”大隊。全國公安機關專職“打拐”人員每個省兩三人不等,加起來不足百人。而“打拐”經費的不足影響了這一工作的深入開展。省一級公安機關只有雲南、四川、廣東三個省有“打拐”專項經費,其他省級公安機關均靠在公安機關的業務經費裏面劃撥。

   “打拐”故事

  有的案子可能要辦一輩子

  “一個案子跟下來,少則三五年,多則十幾年,甚至可能是一輩子。”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局刑警一大隊副大隊長梁國沛告訴記者,一位長期從事“打拐”工作的老刑警得知他被調到“打拐”部門,語重心長地對他説的這番話至今難忘。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刑偵總隊二支隊支隊長唐吉春對此體會至深。

  自去年4月全國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廣西共破獲拐賣婦女兒童案件335起,打掉拐賣犯罪團夥40個,解救被拐婦女兒童367名,破獲公安部督辦案件數位居全國第一。然而,談起這些成績,唐吉春卻沒有絲毫的輕鬆。

  在偵辦公安部督辦的“519”特大系列拐賣兒童案件中,廣西刑偵總隊專案組對2005至2008年河池、崇左、百色等地發生的3至6歲男童被拐、且手段類似案件進行研判串並和大量認真細緻的調查摸排後,最終鎖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藍樹山並將其抓獲。

  根據藍樹山的供述,專案組兩次入閩,抓捕介紹販賣兒童犯罪嫌疑人,同時深入到福建大田縣、永春縣山區,逐一找到購買兒童的買主及旁證,分別對購買兒童的現場進行指認,對買主進行法律政策教育。經過8個月的努力,涉案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破獲涉及廣西7個地級市20個縣區的33起拐賣兒童案件,解救出被拐兒童31名。

  唐吉春説,辦理拐賣案件,時間跨度長,戰線也長,需跨省開展追捕和解救工作;另外抽調人員多,吃住行等問題都需要解決,需要鉅額辦案經費。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