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日從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當地警方自去年4月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以來,先後解救被拐賣婦女10名。警方初步分析表明,這些被拐賣的婦女普遍存在警惕性不足、容易上當受騙的特點。
2009年2月18日,甘肅臨洮縣農民呂鐵生含淚來到蘭州市榆中縣公安局報案,稱其女呂燕(19歲)2006年12月來榆中縣一餐館打工,沒幾天便失蹤,幾年來音訊全無。2009年5月,榆中刑警組織精幹警力,趕赴甘肅省甘谷縣古坡鄉羅家莊將呂燕解救。
警方審理查明,2006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劉芳以給受害人呂燕找工作為名,將其從榆中縣誘騙至甘谷縣,將呂燕以16600元的價格賣給甘谷縣一農民做妻子。
2009年5月下旬,蘭州一團夥先後以找工作、介紹對象為名,在蘭州市拐騙趙某、李某、黃某、楊某等8名少女,並帶至陜西省延安市、西安市等地賣淫未果。在此期間,犯罪嫌疑人將多名被拐騙少女強姦。6月2日,該團夥脅迫8名被拐少女在湖北省黃梅縣一洗浴中心進行賣淫活動。6月5日,該團夥脅迫受害人乘火車前往西藏進行賣淫活動時,被警方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