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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價局表示:哄抬物價最高可處5倍罰款

2011年06月03日 22:08:45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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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上午,湖南省物價局召開專家論證會,對《湖南省物價局價格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試行)》和《湖南省物價局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試行)》兩個規範性文件(徵求意見稿),再一次進行論證。根據這兩個文件規定,捏造、散佈漲價資訊,惡意囤積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特別嚴重可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

  根據《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省物價局認真研究並起草了上述兩個規範性文件(徵求意見稿)。在廣泛徵求系統內部意見後,該局自5月13日將徵求意見稿在“湖南價格線上”網站上公開徵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今天(20日),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省紀委、省委宣傳部、省政府法制辦、省委黨校、湖南師大等省內部分法制專家、法學教授又應邀參加專家論證會,對兩個規範性文件的徵求意見稿提出了不少意見建議。據悉,這兩個規範性文件(徵求意見稿)在進一步修訂完善並報省政府備案後將正式向社會公佈。(記者 陶海音 通訊員 彭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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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