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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七省試點最低工資與物價聯動機制 或將推進

2011年06月03日 22:08:54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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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率先確定從2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各類地區最低工資漲幅逾12%。東莞、重慶、北京等多個城市也紛紛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圖為資料圖) 中新社發 淩雲 攝

  隨著中國經濟總體逐漸向好,各地紛紛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特別是今年“兩會”之後,一時間各地出現了普漲最低工資的熱潮。而面對日漸擴大的收入差距,一次的調整顯然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應百姓呼聲,有關部門正在試點建立低保、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與物價水準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據最新消息,該試點已在山東、江蘇等七省嘗試,而從有關負責人士的表態來看,該試點將得到更積極地推動。

  推進動態調整機制保障低收入人群生活

  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負責人就當前價格形勢回答記者提問時,特別強調要積極推動建立低保、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與物價水準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需要。

  據了解,目前已的山東、江蘇、浙江等7個省建立了相關聯動機制,去年山東省根據物價變動情況調整低保標準。

  4月6日財政部在其網站公佈的2010年工作要點中,也將建立與物價變動相適應的城鄉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列入。要點強調要將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著力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鞏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健全失業保險制度,繼續做好東部地區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進一步完善城鄉低保制度,建立與物價變動相適應的城鄉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做為動態調整機制中重要一環的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也在今年陸續出臺。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透露,繼浙江、廣東、福建、上海、天津、山西等地陸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後,今年還將有20個省份計劃調整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過20%。

  2010年以來,江蘇省在全國率先確定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隨後,浙江、廣東、福建、上海、天津、山西、山東等地陸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過20%。在已調整標準的城市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1120元/月,為全國最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廣東,為9.9元/小時。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表示,在去年各地暫緩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之後,隨著經濟逐步企穩回升,今年已有10個省份調整並執行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平均增長17%左右。

  楊志明説,今年尚未調整的地區,要根據本地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社會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準和就業狀況等因素,把握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時機和力度,適時合理進行調整,並按規定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報批、報備。已經調整的地區,要加強對企業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

  對工資分配中“低”的問題,楊志明透露,人社部將指導地方根據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經濟發展水準以及就業狀況,適時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使最低工資增長幅度不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據介紹,今年全國已有10個省份調整並執行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平均增長17%左右。到去年底,全國經審核備案的工資集體協議近30萬份,覆蓋職工2555.9萬人。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