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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表示:經適房上市交易現行政策沒變

2011年06月03日 22:09:01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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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來,北京出現了扎堆辦理經濟適用房産權轉成商品房産權的熱潮。

  5月4日下午,記者來到朝陽區房屋産權交易所。許多房主前來辦理相關手續,過戶大廳異常擁擠。在諮詢臺前,20分鐘內前來諮詢的10名客戶,9名諮詢的是與“經轉商”有關的問題。

  早在4月28日,北京昌平、朝陽等地區的房産交易過戶大廳,就涌入大量經濟適用房主,扎堆辦理“經轉商”。在經適房較為集中的昌平區,甚至出現了千余房主通宵排隊辦理的現象。

  為什麼眾多房主急於將經適房轉成商品房?

  “政策一變,也許多花幾十萬!”

  4月26日,住建部發出《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各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導價格,定期制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的標準。這引發種種猜測,經濟適用房戶主開始扎堆辦理“經轉商”。

  專家指出,由於現行的過戶指導價格較市場房價具有較強的滯後性,“定期制定標準”這一提法,意味著指導價有可能參照市場房價大幅上調。

  在朝陽區房屋産權交易所裏,前來諮詢“經轉商”的百環家園經濟適用房戶主高先生告訴記者,“現在轉,交的錢不多。如果政策一變,也許多花好幾十萬。”

  他説,他所居住的百環家園一期經濟適用房剛好滿5年。按照現行政策計算,要辦理“經轉商”,按照百環家園地區過戶指導價6223元/平方米計算,他家11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交納10%的綜合地價款,68453元。加上1.5%的契稅10268元,總共花費不到8萬元,就能辦完。

  “現在我家附近的二手房能賣2萬多元,如果參照這個標準調整,可能我的房子再轉時,要多花幾十萬元。”高先生説。

  同時,《通知》再次強調,在取得完全産權前,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閒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違規的經適房將被收回。

  “你去看看我們的小區,幾乎全部是出租的。為了避免政策嚴格執行,房子被收回,不如早點把産權辦下來。”高先生説。

  除了擔心“經轉商”費用大幅上漲以外,市場上傳言“經轉商”將被完全禁止,也令經適房房主們擔心。

  在交易大廳附近,一些仲介打出了代辦“經轉商”的牌子。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換證所需要網簽、交稅、過戶等手續,仲介都能代為辦理,代辦價格在3000元左右,甚至可以按照比指導價更低的價格交土地綜合款。同時,該仲介還暗示記者,如果現在不辦,10號左右可能還會出臺新規定,5年以上的經濟適用房也禁止轉成商品房。

  “據我們調查了解,近期一些仲介機構為了賺取手續費,在經濟適用房集中的天通苑、回龍觀等小區散播‘經轉商’將被完全禁止的謠言。”昌平區住建委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現在仍然在執行老政策,不會隨意改變。廣大業主不要輕信謠言。”

  心裏沒底,何時給吃“定心丸”

  “五一”小長假過後,一條經適房不能“同名轉商”的消息不脛而走,使想“轉商”的經適房戶主的神經更加緊繃。

  在朝陽區産權交易所的諮詢臺,人們諮詢最多的也是這個問題。“‘五一’前可以同名轉商,現在不行了,必須在進行經適房買賣過戶的同時,才能轉商。”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其實這是一項老規定,只不過現在全市統一了。”

  朝陽區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就這一變化進行了解釋,此前北京市各區縣對經適房上市交易的操作方式不一樣,朝陽區可以用同名的方式進行過戶,也就是直接變更房屋屬性。從5月1日開始,則全市統一,所有經適房滿5年後上市交易才可以變成商品房。根據流程,需要多繳納1.5%的契稅。“這不是新政策,而是操作方式的變化。”

  至於操作方式變化的原因,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極可能是針對4月底出現的扎堆“經轉商”,幾乎導致場面失控的現象進行的調整。調整以後,一方面必須進行買賣才能轉商,一方面要多交1.5%的契稅,會讓很多業主冷靜下來,降低“經轉商”的熱度。

  朝陽區産權交易所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新規執行以後,這兩天諮詢的人多,但辦理業務的人明顯減少。“但是很多老百姓表示不理解。”

  “我們為什麼早晨6點多就來排隊,就是因為政策變得太快,心裏沒底。”正在排隊的張阿姨告訴記者,最近媒體上關於“經轉商”的各種消息讓她感覺很擔心,為此,她還特別諮詢了幾家仲介,均被告之,要“轉商”得抓緊。“其實我們並不著急賣房,只是怕弄不清政策到時候會很被動。政府部門也一直態度不明確,沒人給我們吃一顆‘定心丸’。從長遠看,還是轉成商品房放心。”

  據了解,在2008年北京出臺的《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對於已購經適房再上市,執行“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新老經適房按簽訂購房合同以當年4月11日為分水嶺,新、老經適房未滿5年都不得上市交易,滿5年後補交價款可上市,但“新房”出售時補交金額,為購房時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房屋狀況相似商品房價差的70%,“老房”則按成交價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仍然按上述現行政策執行,沒有發生變化。按照北京已購經適房再上市的政策,經適房轉為商品房是需要通過買賣交易來實現的,並沒有能同名轉商的規定。

  但是張阿姨的“心裏沒底”,代表了記者在現場採訪的許多房主的心聲。

  專家也提醒市民,一方面,現在不要恐慌“轉商”,即便政策調整,也會有一個執行過程的緩衝期。另一方面,建議政府抓緊研究“經轉商”的相關細則,並提前告知公眾,盡可能減少這種“扎堆過戶”的現象。(王 煒 徐 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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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