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批准,中央軍委日前頒布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營房建築面積標準》,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標準》認真貫徹胡主席關於軍隊發展建設的重要指示,堅持戰鬥力標準,依據國家、軍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著力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在立足我軍後勤保障能力的基礎上,按照保障戰備、著眼發展,以人為本、面向基層,繼承發展、注重銜接,量力而行、適度提高的原則,規範了我軍各類新建營房的建築面積標準。
與1979年軍委頒布的現行《標準》相比,新《標準》主要進行了三方面修訂。
——重新劃分了營房類別。按照使用功能將營房歸併整合為九類,使標準內容集中、結構清晰、歸類明確、簡捷適用。
——適度調整了面積指標。增加了基層營連官兵生活用房建築面積,提高了宿舍和食堂每人平均面積,增設了俱樂部、淋浴室、衛生室、理髮室、晾衣間等;增補了軍官訓練中心、作戰指揮用房等軍事功能用房;參考引用國家標準,適度提高了軍官住宅、醫療衛生、會場、教學用房等公共用房的建築面積指標;依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築面積標準》,嚴格調整限定了軍隊各級機關辦公用房和招待用房建築面積指標。
——規範了特殊專業用房面積的計算口徑。根據專業用房類型多樣、變化較大的實際,對國防工程設施配套用房、武器裝備試驗檢測保障用房、室內業務作業保障用房和專業倉庫用房等專業用房,不限定具體面積指標,只原則規範計算方法和報批程式。
新《標準》的頒布,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忠實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落實全面建設現代後勤要求、推進後勤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對增強部隊凝聚力、提高部隊戰鬥力將産生深遠影響。(鄧暐 范炬煒)
提升基建營房保障水準的重要舉措
經胡錦濤主席批准,中央軍委頒布了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營房建築面積標準》。這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落實全面建設現代後勤要求、完善標準法規體系、推進基建營房科學發展的重大舉措,對於打造現代營房,提升戰備訓練保障水準,改善官兵物質文化生活條件,凝聚軍心和提高戰鬥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標準制度建設是全面建設現代後勤的核心內容之一,也是後勤管理科學化的基石。營房建築面積標準是各類營房保障的基本依據,直接影響營房保障水準。1979年頒布的老標準,對指導營房工程建設、控制建設規模、促進營房保障標準化和正規化等發揮過重要作用。進入新世紀新階段,我軍面臨的歷史條件和肩負的使命任務發生了深刻變化,部隊營房保障與應對多種安全威脅、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要求出現較大差距,有必要在新的發展起點上,按照“集中部署、平戰結合、生態節約、安全和諧、資訊智慧”的現代營房建設理念,對標準進行修訂,推動基建營房創新發展。
新《標準》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建設現代後勤為遵循,以建設現代營房、實現基建營房保障有力為目標,緊密結合部隊實際,整合優化營房類別、合理調整面積指標、科學規範計算口徑,是軍隊基建營房管理正規化、保障標準化的重要法規依據,具有較強的指導性、適應性和可操作性。
新《標準》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指導全軍營房工程建設的一部重要法規。各級要深入紮實地抓好新《標準》的學習宣傳,牢固樹立按法規、按制度、按標準辦事的意識,堅決杜絕超標準建設。要貫徹勤儉建軍要求,注重新舊標準銜接,用足用好現有營房,避免大拆大建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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