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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新一代司令部條例“子本”發佈 12月施行

時間:2009-12-03 08:50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2月2日電 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日前簽署命令,發佈中國人民解放軍新一代司令部條例“子本”,自12月1日起施行,標誌著資訊化條件下中國軍隊司令部工作、建設法規體系已經形成。

  新一代司令部條例體系由1個“母本”和9個“子本”組成。“母本”即《中國人民解放軍司令部條例》;9個“子本”分別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區(戰區)司令部工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集團軍和兵種專業部隊司令部工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省軍區軍分區預備役部隊司令部工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司令部工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部工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司令部工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後勤司令部工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司令部工作條例》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司令部工作條例》,規範主體覆蓋全軍各級各類司令部,“子本”也由原來的41個大幅精減為9個。

  據總參謀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新發佈的9個“子本”,以2006年3月4日發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司令部條例》為依據,根據新時期軍事鬥爭準備和軍事建設的新情況、新要求,對各級各類司令部的具體工作職責、組織領導軍事建設和執行各種任務的內容、程式和方法作了明確規定。新條例在內容上繼承了中國軍隊司令部工作的優良傳統,積極適應新形勢下司令部工作的特點和規律,認真貫徹胡主席關於國防和軍隊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充實了司令部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根據體制編制的調整變化,調整規範了各級各類司令部及其所屬部門的職責;著眼軍隊應對多種安全威脅、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需要,拓展了司令部組織領導建設的內容;針對資訊化條件下作戰特點,修改完善了司令部組織指揮作戰的有關內容與方法;適應軍隊應急處突的新形勢新要求,充實了司令部組織指揮處置突發事件行動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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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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