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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要求規範供銷社企業改制 防止資産流失

2011年06月03日 22:10:41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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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1月20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創新社有企業經營機制,完善企業經營機制,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同時,要規範社有企業改制行為,切實防止社有資産流失。
 
  《意見》指出,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對於活躍農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體系,建設現代農業,拉動農村需求,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義。

  《意見》要求,推動社有企業參與農業産業化經營。供銷合作社具有聯繫農民、産業眾多、熟悉市場的綜合優勢,有條件的社有企業都要積極參與農業産業化經營。引導社有企業與農戶結成更緊密的利益關係,為生産者提供全方位服務,把更多的利潤返還給農民。依託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標準化生産的規範,加快建立水準較高的優質農産品基地,引導農民發展集約化、規模化生産。在果品、茶葉、畜産品、蜂産品、食用菌等傳統優勢領域,加大品牌整合培育力度,加快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産品開發,拓展國內外市場,提升農産品競爭力。支援社有企業參與國家農業産業化、標準化示範、農業技術研發推廣等項目,加大對農業綜合開發供銷合作社項目的支援力度。

  《意見》要求,推進社有企業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採取經營者和職工持股、引進社會資本等多種形式,加快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不斷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企業經營機制,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對為農服務的骨幹龍頭企業,要保持供銷合作社控股地位。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

  《意見》強調,要規範社有企業改制行為,切實防止社有資産流失。完善企業財務、投資和風險控制機制,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提高管理水準。

  《意見》要求,做大做強社有企業。調整優化社有資本佈局,促進優勢資源向骨幹企業集中。推進企業並購重組,加快縱向整合和橫向聯合,著力在農資、棉花、農副産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等領域培育一批主業突出、市場競爭力強、行業影響力大的企業集團,增強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實力。拓展社有企業經營範圍和服務領域,促進工農産品雙向流通、城鄉産業緊密融合。支援社有企業參與“萬村千鄉”和“雙百”市場工程以及農超對接、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等工作,鼓勵社有企業積極利用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開拓農村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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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