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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協議”話題延燒兩岸 各方多有解讀

時間:2011-10-27 10:07  來源:人民網

  近日,有關“兩岸和平協議”的話題延燒兩岸,輿論都十分關注大陸方面的回應。10月26日上午舉行的國臺辦例行記者會,這一話題自然成為焦點。發言人楊毅作了回應,概括起來説就是三點:一、商簽和平協議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然前景。二、政治協商是一個不斷創造條件,將來水到渠成的事情。三、有關勢力不應該借機炒作,撈取政治利益。楊毅的回答相信解了不少人的心頭之渴,但是短時間內有關“兩岸和平協議”的話題卻不會就此冷卻。我們不妨來回顧一下事情的經過。

  馬英九拋話題

  10月17日下午,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舉行“黃金十年”終篇記者會,首度提及未來將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援、國會監督”三個前提下,與大陸洽簽“兩岸和平協議”。馬英九強調,這不是目前最優先的項目。要不要簽和平協議,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公共政策,我們不會為簽而簽,一定是能夠在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情況下才會去做。之所以提出來,因為這是十年的規劃,不可能在十年當中不去觸及這個議題,我們必須先去做週全的準備。

  10月20日,馬英九召開臨時記者會,又説,未來要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一定會先交付臺灣人民“公投”,“公投沒有通過,我們就不會簽兩岸和平協議”。他還強調,“兩岸和平協議”是沒有時間表的,不一定在十年內簽署,但這是未來十年不能回避的問題,所以希望促進大家思考。

  民進黨忙接招

  17日,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稱,馬英九要推動“黃金十年”內簽署和平協議的説法,等於已經進入統一進程,確立了時間表。

  19日,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示,馬英九此刻拋出未經深思熟慮的“兩岸和平協議”,將使臺灣人民面臨“犧牲臺灣主權”、“改變臺海現狀”、“危及民主價值”、“破壞戰略縱深”四個危險。蔡英文聲稱,馬將“兩岸和平協議”納入“黃金十年”,言明要在十年內處理,無異於設定了政治談判的時間表,馬的躁進與莽撞,讓臺灣失去了兩岸折衝時所需要的籌碼。

  針對馬提出的“公投”之説,民進黨見獵心喜,有“立法委員”馬上提出有關修法案,要求“兩岸政治協商”事前必須“公投”得到授權,事後也要“公投”復決。有民進黨“立委”還提出降低“公投”連署、成案、過關的門檻等。25日,臺灣“立法院”程式委員會表決,否決了民進黨提出的“公投法”修法案。也就是説,這些修法案將不被程式委員會排入“立法院”院會議程。

  各方多有解讀

  馬英九此舉,是經過深思熟慮方出此招,還是被逼急了在走險招?臺灣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認為,這兩種可能性都不排除,一是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成效不錯,所以馬更有自信從經濟面跨向政治面,作出“兩岸和平協議”的政治宣示,二是基於選戰考慮,因為目前馬英九雖然領先蔡英文5%至6%,尚未拉大至10%的安全範圍,倘若宋楚瑜執意參選,馬就不一定會當選,所以此舉有邊緣化宋楚瑜的效果。

  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所長張五嶽表示,要談未來十年願景,很難回避商簽“兩岸和平協議”這個問題。從馬英九設定的3個原則、“未來十年”時間表以及“審酌”等關鍵字,可看出馬英九是以小心審慎的態度面對這個議題。

  臺灣《聯合報》的分析指出,在選前敏感時刻,馬英九願意在兩岸關係上著墨,且列舉策略目標,除了展示對自己執政3年多的自信外,還在於明確宣示,這樣的施政主軸不會改變。

  胡錦濤總書記曾經三次提及“兩岸和平協議”

  2005年4月2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與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在北京舉行第一次“胡連會”,雙方發佈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其中包括“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2007年10月,胡錦濤在中國共産黨第17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政治報告説,“我們鄭重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上,提出對臺工作六點主張。他表示,“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孟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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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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