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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蔡英文把黑手從“監察院”拿掉吧!

2019年01月16日 16:01:00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1月16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對於臺大校長管中閔昨日(16日)被“監察院”以違法兼職為由通過彈劾案,國民黨團1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痛批,“不要臉的英(蔡英文)係‘監委’以7:4通過彈劾案,卻是引用模糊、不清楚的‘法條’陷管中閔于風暴中!”臺大已被蔡英文鬧一年了,還要讓臺大繼續沒校長嗎?“蔡英文還要鬧到何時?把黑手、臟手從‘監察院’拿掉吧!”

  費鴻泰指出,自己長期在大學教書,也從事公職很久,投稿、撰稿、著作出版及上談話性節目等都沒被禁止,所以不算兼職。他直言,這批“監委”只會搞鬥爭、不要臉,要受尊敬很難,呼籲別再扮演“東廠”角色,“‘東廠’在1124(2018年11月24日臺灣縣市長選舉)難道沒被清乾淨嗎?若還要扮演‘東廠’角色,2020我們再清除一次”,現在有良心的“監委”也應趕快撥亂反正,“監察院”必須拿出學術、專業和道德良知。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指出,管中閔的彈劾案是標準的“先畫靶再射箭”,“銓敘部”有許多“函釋”,1986年的“函釋”中提到,公務員不得兼任的是新聞紙類及雜誌編輯人、發行人、社長、經理、記者及其他職員,至於報社特邀專欄撰稿,倘不涉職務之事務,尚無禁止之規定。

  林奕華質疑,“監委”引用的2010年函釋是針對主持電視節目,不引用最相關的“函釋”卻引用不相關的,是否叫“張飛打岳飛”、“牛頭不對馬嘴”?且專欄邀寫、上政論節目都不在禁止範圍,可見就是要“卡管”,“已經一年多還不夠嗎?”她質問道,有多少教授曾投稿,請問“監委”有一致標準嗎?還是只因他是管中閔所以違法,其他人都不重要?“拜託放過臺大、放過臺灣教育吧!”(台灣網 賈若瀾)

[責任編輯:賈若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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