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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遠東航空弊案 21位被告被判賠2.4億新台幣

2018年11月15日 11:01:00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11月15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遠東航空10餘年前爆發弊案,前董事長崔涌(已死)、前總經理陳尚群等人製作不實財報,造成投資人損失案,臺北地方法院14日判該公司賠償2.4億余元(新台幣,下同)給331名投資人,本案可上訴。

  報道説,臺灣遠東航空掏空弊案起因于2006年,遠航前財務處副總吳勇璋與吳哥航空執行董事樓文豪藉口合約,讓吳哥航空延遲付款,但吳哥航空最後無力支付8億多元包機款。檢調進一步追查出遠航前董事長崔涌、前總經理陳尚群主導掏空遠航資産,但2人都交保釋金後潛逃被通緝。2015年4月崔涌在美自殺身亡。

  針對本案,投保中心後來獲331位投資人授權,提起訴訟,向崔涌遺産管理人袁震天律師、陳尚群、吳勇璋、前遠航企劃部門主管施建華、樓文豪和遠航等23位自然人、法人被吿索賠248763288元。臺北地方法院經8年審理,2018年11月14日判決21位被吿應賠償241611101元。 (台灣網 娟子)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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