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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遭惡意解雇 臺灣美麗華工會至“勞動部”抗議

2018年01月12日 14:08:00來源:台灣網

  臺灣美麗華工會12日到“勞動部”門前抗議,“勞基法”通過的隔天,工會會員就被公司要求籤署資遣同意書。圖為美麗華球場。(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台灣網1月12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勞基法”三讀剛通過,又有勞工疑似遭資方“違法”解雇!臺灣美麗華工會會員今(12)日出面控訴,就在“勞基法”修正案通過的隔天,該工會會員就被公司要求籤署資遣同意書並拋棄民、刑事權益,資方通過解雇15名工會會員企圖瓦解工會。美麗華工會今日到臺灣“勞動部”門前抗議陳情,盼“勞動部”針對美麗華球場的行為做出懲處。

  2016年正值臺灣“一例一休”爭論不休時,傳出美麗華球場員工發現公司長期苛扣加班費,因此決定組成美麗華企業工會集體爭取權益。

  美麗華企業工會指出,去年臺灣“一例一休”上路後,該公司卻以2006年勞資會議通過的“四週彈性工時”為由,拒絕工會提出的符合“一例一休”的排班表;且當工會向公司爭取年終獎金時,公司卻以業務虧損為由拒絕協商,不發給員工年終獎金。

  美麗華企業工會指出,公司在此次“勞基法”三讀通過的隔天,本月11日便分別約談工會會員,並公告解雇18名場務部員工,其中15名皆為工會會員,這其中有12名會員不同意終止勞動契約。對此,該公會痛批,此次解雇毫無正當理由,公司是企圖透過解雇工會會員的方式來瓦解工會。

  “民進黨暴力'修法'給資方彈性,但當工人籌組工會遭到公司'違法'強烈打壓,試問民進黨的態度是什麼?”美麗華工會於今日到“勞動部”門前陳情,要求“勞動部”立即懲處並約束美麗華球場這樣惡質“違法”的公司,美麗華球場應立即讓工會12名會員復職,勿再打壓工會,破壞勞資和諧。(台灣網 楊永青)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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