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成為全國涉臺地方立法最早、最多的省份

時間:2009-07-24 08:27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本報訊  7月中旬,參加“海峽兩岸人民交流合作法律問題”研討會的法律專家、學者對福建涉臺立法提出具體的建議和意見。據悉,這是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為今年立法計劃中的又一重要涉臺法規《關於促進“兩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區”建設若干規定》所作的前期研究論證工作之一。截至目前,福建已成為全國涉臺地方立法最早、最多、最具創制性的省份。

  福建省十分重視涉臺地方立法工作。1990年制訂的《福建省臺灣同胞投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和《福建省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是大陸最早的專項涉臺地方立法。迄今為止,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已制訂8項涉臺專項法規。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和福州市、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制訂的200多部地方性法規中,含有60多項涉臺條款。(文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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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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