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將為民眾發放鉅額消費券 商家借機促銷各顯神通

時間:2009-01-05 08:23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臺北1月4日電(記者王妍 李凱)“你打算怎樣花消費券?”在臺灣,消費券成了親朋好友最近相見的熱門話題。而島內零售百貨、家電、酒店、旅遊、汽車銷售、房地産等各個行業的商家都趁機推出五花八門的促銷活動,搶搭消費券順風車。

  為了刺激消費,帶動經濟景氣回升,臺灣行政當局將於本月18日發放每人3600元(新台幣,下同)的消費券,共計800多億元,消費券有效期到9月底。為了在競爭激烈的消費市場中分得更大的“蛋糕”,商家們挖空心思,促銷活動各顯神通。

  春節在即,正是百貨零售業的銷售旺季,業者競爭最為激烈,紛紛打出了讓消費券“更超值”“更優惠”的招牌,以期吸引更多消費者的目光。遠東百貨的方案是“優惠再優惠”,將消費券搭配本公司的年終優惠,吸引顧客消費;統領百貨則推出“讓消費券變大”,從人們18日領到消費券當日起,持續推出限量超值商品。

  家電業的促銷活動則側重“組合優惠”,推出3600元、7200元等不同家電優惠組合。許多商家強調要“把消費券面額變大”:高價商品使用消費券可享有優惠,中價商品以折扣鼓勵一次性使用消費券,低價商品則以“福袋”概念推出組合式商品。

  酒店業也不甘人後。五星級酒店打出的是一次性使用3600元消費券便可入住高級房的優惠;而普通酒店的業者則表示,消費券面額分為500元、200元兩種,因此他們將採取調整價格的辦法,無論是住宿還是在酒店內就餐,消費者都只要準備1張或數張小面額消費券,就可享用。

  不景氣的房地産業也來搶分一杯羹,打出的招牌也十分誘人,諸如買房3600元消費券可以抵訂金3.6萬元,兩張抵10萬元等等。此招一齣,效果不俗,詢問買房的人立刻增加。

  臺灣一家智庫的副研究員鄧岱賢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消費券在規定時間內必須消費,否則就作廢,且不能儲蓄,所以民眾拿到政府發的消費券後一定會去消費,這對於刺激民眾消費的作用非常明顯,有利於緩解島內的經濟困局。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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