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傑:大一中架構無法取代九二共識

時間:2014-05-29 09:01   來源:台灣網

  據香港中評社報道,臺灣成功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所教授周志傑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等人提出的“大一中架構”及兩岸五項處理原則,是善意有餘,務實不足,有戰術性但沒有戰略高度,無法取代“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下的兩岸兩會事務性與功能性的交流運作機制。

  周志傑表示,現在提“大一中架構”及兩岸五項處理原則,讓人感覺有些時空不宜,特別是在318反服貿學運之後,兩岸關係發展已不再只是上位政治,而是牽涉更廣的社會互信問題。

  周志傑分析,臺灣在兩岸關係上,處於“偏而不能安,脫而無法離”的現實下,要思考的是具有積極性意義的兩岸關係發展策略。“大一中架構”及兩岸五項處理原則,看到的是只是會藍綠服務的戰術性模糊,缺乏戰略高度。

  第一,處理兩岸五原則,在試圖尋求臺灣內部的藍綠共識,這是戰述性的模糊,想要弱化主權與治權問題,因此從頭到尾沒有提到“一中框架”。中國大陸不必急於響應,反而是該努力辦好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兩岸和平論壇等實務的重要工作。

  第二,提“大一中架構”及五項原則,他認為“是善意有餘,務實不足”。目前,“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已具有戰略性高度,不但被兩岸當局寫入文件,在其戰略高度之下,不但有兩岸主權重和的概念,所進行的兩岸兩會事務性、功能性的交流,也是無法被取代的。

  第三,處理兩岸問題五原則,主要是處理兩岸的外部互動,設法在國際社會上,從零和走向非零和。所提“不完整的國際法人”重點不在內容,而在功能,希望在國際 場域、多邊組織的參與上能夠有所突破。但是,“不完整的國際法人”角色 、功能、定位模糊,讓人摸不著頭緒,關鍵處被省略、且明顯經過切割,造成邏輯的完整性不足。

  第四,在五項原則中的第五項,“雙方承諾互不使用武力”,這一點看來,臺灣沒問題,但大陸基於臺灣政黨輪替的種種問題,並沒有鬆口;“不得與任何國家簽定不利於另一方的軍事攻防協議”,這一點就有些現實上的矛盾。

  因為,臺美的軍事同盟是實質的、有準官方關係;美國的亞洲再平衡戰略下,中國大陸與各國建交都有一中三段論,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法政府”,中國大陸不必再有新的軍事同盟保證。

  周志傑認為,“我們的呼籲”所提出的的五個原則,略顯不合時宜了。他表示,兩岸關係已不再是上層政治定位或外部的關係,而是牽涉了社會互信,以及中下位各群體對週遭權益沒有信心。

  再者,“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要想從臺灣內部來拉動兩岸關係,難度已經很高,要從外部來拉動,又可能只治標而不治本。如何讓人民的生活、生涯規劃有信心,以及由經入政過程中,如何建立社會互信、嘉惠兩岸人民,已具體的影響兩岸關係。

  周志傑表示,對於兩岸關係的焦慮,不如面對。臺灣在全球化與區域化的趨勢下,缺不了中國大陸,兩岸兩會在事務性與功能性方面,繼續拉動兩岸關係下,落實目前簽署的兩岸協議並定期檢討,重拾臺灣民眾對兩岸的互信。

小貼士:

  臺灣藍綠部分菁英27日舉行“我們的呼籲”記者會,針對兩岸定位,倡議以“大一中架構”,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共組一個不完整的國際法人,以共識決處理雙方關切事務,做為兩岸現階段的過渡方案。處理兩岸五原則如下:

  一,尊重現狀,不改變現狀。

  二,現狀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49年起,即已並存於世。而且雙方政府已從“交戰政府”轉為“分治政府”。

  三,“一中原則”已被部分人士窄化、僵化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名詞;既無法呈現兩岸現狀,也愈來愈難被“中華民國”2300萬人民所接受。建議用“大一中架構”取代,才能符合現狀,邁向和解之路。

  四,“大一中架構”,意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上共組一個不完整的國際法人,以共識決處理雙方關切事務,做為兩岸現階段的過渡方案。

  五,在“大一中架構”之下雙方,應消除敵對,共同維護本地區之和平與安全。雙方承諾互不使用武力,且不得與任何國家簽定不利於另一方的軍事攻防協議;雙方均享有參加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以及與其他國家建立正常關係的原則。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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