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墜江案:逝折射出社會預想後行動力的缺失
近日,公交車墜江原因公佈,據車內黑匣子監控視頻顯示,係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經過幾天社會上的推測、猜想,終於在警方的公佈下水落石出,也還了之前被大家誤以為兇手的小轎車女司機的清白。當我們還在為乘客與司機之間的互相爭執所導致車上的乘客失去生命而感到惋惜時,當我們在為最近各地一些公交公司規定將為司機室安裝門感到彌補之幸時,我們是否應該反思?
其實,公交車司機與乘客之間的大打出手,並不是新鮮之事,只不過此次重慶萬州公交墜江所付出的代價太大,因此,才受到了如此重視。但類似于萬州公交墜江事件中所發生的情景一樣,在這個社會上有著太多太多我們可以預想到的威脅安全的案例,可卻一直缺少社會預想後的行動力。
例如,之前的兩起滴滴司機殺人案件,這種夜間打車在常人看來都知道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但明知道可能會有危機安全的情況發生,滴滴公司卻一直沒有主動完善安全應急機制,直到發生人命案後,才匆匆的加以完善。再譬如,前段時間鬧得沸沸颺颺的“霸座家族”連續事件,“霸座”無論在鐵路運輸,還是其他的公共交通運輸方式中,已經是屢見不鮮,如果這種事情沒有被推倒社會的風口浪尖上,沒有觸動社會大眾那敏感的神經,從而受到如此關注,有關部門是否還會採取積極的措施來應對?我們不得而知。
在這個大千社會當中,有著太多我們可以預見的事物,但這種預見不能成為茫然,應該將其變為一種行動力,讓這種行動力轉變為可以保護大家安全,或者説,成為不出乎大家意料的“隔離墻”。因此,我們需要一種制度來支援這種預想行動力,這就要求有關部門應當儘快制定政策和相應的法律規則,明確指出主體責任人要去做些什麼,不僅僅是要完成眼下的工作,更要有預見可能引發事故的諸多不確定因素。不僅如此,還要建立一種安全評估機制,針對一些細節,以及暴露出的一些問題進行安全等級劃分,對於等級低要及時制定出解決辦法。
“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過隙,忽然而已”,生命既是多彩的,也是脆弱的,不要等到生命逝去之時,我們才來感悟生命的珍貴以及失去的後悔莫及,讓預想後的行動力來的及時點,讓悲劇不在我們眼中出現。(台灣網網友: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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