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主播”和“三無食品”聯姻,這事得管
在小紅書、抖音等平臺上,經過眾多“網紅”們的推薦點評,讓不少吃食“脫穎而出”,成為“網紅食品”。不過近日有不少網友在“TOP評測”微信公眾賬號上向記者留言,詢問多種網紅食品能否“吃得放心”。記者調查顯示:一些網紅推薦的食品其實是三無産品,存在較大安全隱患。(9月17日《揚子晚報》)
繼網紅主播、網紅演員等網路紅人爆紅之後,食品也“進軍”網紅界。借由網路傳播而突然火起來的食品供不應求,想吃上一口,有時還得排隊四五個小時。網紅的直播間也是一種不錯的傳播載體,食品商家,尤其是小零食商家盯著網紅的直播間,雙方的合作也是一種雙贏模式。但是,任何地方都不是法外之地。“網紅推薦食品”必須在法律允許範圍之內行為。
遺憾的是,“網紅推薦食品”出現了很多問題。一個方面是,網紅們對於前來合作的小食品商家來者不拒,不管有沒有生産資格,不管食品品質如何,不管食品構成是否存在健康危害,只要給錢就幫助宣傳,導致了問題食品、危害食品、三無食品,一夜走紅;一個方面是,成為網紅食品之後,失去了價格監管,有一款食品,在沒有成為網紅食品之前,價格是幾塊錢,成為網紅食品之後,價格變成了幾十塊;再一個方面是,網紅直播間在推薦食品的時候,是信口開河,把不正規的食品神化了,甚至聲稱有保健功能,能夠返老還童,能夠青春永駐。
“網紅直播間推薦食品”這樣的商業模式,本身是沒有問題的,有需求就有市場,而且商家和網紅的合作是自願的。但是,網紅直播間不是三無産品的法外之地。監管部門的視線應該觸及這個範圍。
市場監管部門要介入“網紅直播間推薦食品”鏈條之中。要從廣告管理的高度,約束“網紅直播間推薦食品”的廣告內容,所有的食品廣告都不能是信口開河的,都不能是“吹破牛皮”的,不能出現“最好吃”、“最美味”、“最健康”、“最環保”這樣的字眼。其宣傳的內容必須嚴格按照廣告法的規定執行。而對於網紅推薦的食品,還需要堅守一個底線,所有的食品都必須是正規企業合法生産的,三無食品不能成為被推薦的內容。“網紅直播間推薦食品”可以,但決不能推薦三無食品,推薦三無食品必須付出代價,這和商場超市銷售三無食品的性質是相同的。
另外網紅直播間推薦的三無食品,也是執法的好線索,執法部門應該進一步梳理這些網紅食品,找到背後的生産者和銷售者,進行嚴厲打擊。當然,需要反思的還有廣大消費者,豈能跟著網紅們去吃三無食品?人家那是“假吃”,只是為了賺取利益,你可是“真吃”,損害的是自己的身體,明明知道是三無食品還去追風,真是“吃膽包天”。(台灣網網友:郭元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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