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辦網是依法治國的正確體現

時間:2014-10-28 16:15   來源:台灣網

  金秋十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全會認真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這是我們黨第一次在中央全會上專題研究依法治國問題,由此可見,在我國已經進入到法治國家重要時刻,黨中央再次聚焦依法治國,再次將法制建設提到新的更高的國度,從這裡可以看出黨中央堅持依法治國的決心非同一般。

  在我們黨的歷史上,一次全會集中研究依法治國這樣一個專題還是第一次。由此可以看到,十八屆四中全會有著里程碑的意義,其重要性可想而知,必將在我國法制進程史上篆刻下濃墨重彩的一頁。如果再以網際網路發展的目光看待“依法治國”,當可體會其意義非比尋常。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提出了關於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觀點、新舉措。依法辦網,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是網站義不容辭的責任。顯而易見,依法治網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依法治國的重要體現。

  隨著網路技術普及,網路確實是融入了我們的生活。與此同時,一些不當的網路行為包括利用網路實施違法犯罪情況日益增加,這些網路違法犯罪行為主要表現在:一是針對網路實施犯罪,主要表現為製作傳播網路病毒,或者通過其他技術手段侵入、破壞或者獲取網路空間的各種資源。二是將網路作為一種手段實施犯罪,如盜竊、詐騙、誹謗、虛假恐怖資訊、虛假廣告等等。當前媒體關注比較多的就是通過網路誹謗侵犯公民的名譽權,利用網路造謠、傳謠的行為和現象比較嚴重,利用網路的經濟違法犯罪有上升的態勢。

  令人遺憾的是,當下的網際網路治理並不能令人滿意。法律明顯滯後,現行管理體制存在諸多弊端,個人意志與行政命令還個別存在,公民的言論自由未能在法治框架下得到最大保障,“以言治罪”的情況偶有發生,這些都與法治中國的理念是格格不入的。

  同時還應看到,網路空間兼有虛擬性和公共性特徵,網路社會不可能是純粹意義上的虛擬社會。作為現實社會在網路空間的延伸,網路社會也應是法治社會,而非“法外之地”。正所謂無秩序則無自由,網路空間中的開放、自由也必須建立在秩序的基礎上,也只有以秩序為基礎,網民才能更充分享有參與、表達和監督的自由,網路社會才能得到良性、持續發展,資訊網路技術也才能成為人類社會進步和發展的“助推器”。

  由此可見,引導好、傳播好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精神,依法辦網,營造好網上濃厚的法治輿論氛圍十分重要。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加強網際網路法治建設。十八屆四中全會高舉“依法治國”的大旗,為依法治網指明瞭新的方向。也就是説,依法辦網是依法治國正確體現,我們應堅持依法辦網,把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到辦網的具體實踐中,將網路建設納入到正確的軌道上來。

  健全網路法律法規,確保網路健康規範發展是人心所向,也是實現依法治國總目標的必由之路。十八屆四中全會的召開,法治中國理念的確立,為網際網路的依法管理帶來前所未有的改革良機。我們相信,只要儘快“健全法制法規建設,在法治的框架內、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有效推進改革”,中國網際網路必將實現健康、文明、有序地發展,成為每一位責任公民享受現代文明與社會進步的和諧網上家園。

  每位網民都要清晰認識到,依法辦網是依法治國正確體現。如果每位網民都自覺遵紀守法,在全社會就會形成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的濃厚氛圍,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台灣網網友:趙虎啟)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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