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喜過期食品供應背後的反思

時間:2014-07-24 15:35   來源:台灣網

  上海市食藥監局22日表示,經過初步目前查實福喜食品5批次問題産品,涉及麥樂雞、迷你小牛排、煙熏風味肉餅、豬肉餅,共5108箱。同時藥監局已通報緊急約談麥當勞和肯德基之外,必勝客、漢堡王、棒約翰、德克士、7-11等22家下游食品流通和連鎖企業。多家企業已對起食品進行了封存。(新華網2014年7月22日)

  從三鹿奶粉事件直至今天,食品安全一直是懸在百姓頭上的一把利劍,讓人寢食難安。2008年的三鹿奶粉已施隔六年,這幾年間媒體不斷曝光地溝油、臭腳粉絲等,中國的食品安全仍然還是一個大問題,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建設仍然奔走在路上,這就怪不得別人“福喜食品”在處理過期産品時,“優先”選擇中國市場。

  為什麼中國的食品安全無論媒體怎樣曝光,仍然有企業敢於頂風作案?是誰給他這樣的膽量?根據國家的食品衛生管理條例,哪一家大型的食品企業不需要接受政府相關部門每年的定期檢查?既然有了定期檢查,為什麼媒體仍然有這麼多這麼大型食品安全案件可以曝光?問題在哪兒,不言而喻。

  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問題,幾乎成為一個天天提的話題。對於食品安全,媒體也幾乎是今天報道一個小事故,明天一個大事故,從未從人們的視線中離開。可為什麼就是這樣,相關單位為什麼還是置若罔聞,做的工作幾乎可以説是在掩耳盜鈴。群眾在一次次教訓中,對於中國食品安全監督部門的信任已降至冰點。

  福喜食品是有美國獨資的食品企業,一個在外國擁有良好信譽的食品企業,來到中國也學會了“入鄉隨俗”。相關部門調查,此次的食品過期事件並不是企業內的個人行為,而是一個企業“一貫”處理方式,是一種公司領導層知曉、默認的處理方式,同時還建立的相應的管理文檔,並且過期食品供應“優先”中國市場。請問該企業一種怎樣的心態?

  毫無疑問,該食品企業是知道中國食品安全現狀的,並衡量過自己違法成本。假如犯罪成本遠遠低於商品利潤,那他們何樂而不為呢!

  我國的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司法解釋已然並不輕鬆——最高刑法可判處死刑。可為什麼仍有企業敢於鋌而走險,甚至還要“優先”中國市場。顯然,對應的監管部門在執法過程仍存在漏洞可鑽,執法力度仍存有彈性。

  中國食品安全發展至今日,我們的相關監管部門或許需要捫心自問一番:我何以立足與世?食品安全事故的頻頻曝光不僅意味著我們消費者與媒體的監管未曾鬆懈,更加暴露出我們的監管部門還有很長的要走,還有很多事要做。讓我們的執法部門“知恥而後勇”拿起法律武器,和違法企業“較較真”!(台灣網網友:陳嵐)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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