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小蘋果》不能吃

時間:2014-07-24 15:33   來源:台灣網

  《老男孩之猛龍過江》的宣傳曲《小蘋果》自發佈以來,就“血洗各大網站,聽到抖腿停不下來”。“從萌妹子到廣場大媽,從殺馬特到小正太,從廣東校園到北方爺們,眾多網友上傳了自己模倣或製作的蘋果舞,而唱吧等歌唱類軟體也出現了《小蘋果》K歌大賽”,再造就風靡網路空間和現實世界的“神曲”。

  有媒體亦指出,從網路到手機、廣場、健身房、校園,《小蘋果》一夜走紅;其成為今夏又一神曲的線路,也基本複製著《最炫民族風》、《江南style》相似的網路傳播途徑,“大V轉發、引發討論、全民模倣”。對此,《小蘋果》的作者王太利稱,“我寫這歌,只是想向復古迪斯可致敬,我的音樂啟蒙就是當年看大哥大姐在街上跳迪斯可”,並認為《小蘋果》大受歡迎就在於“讓大家什麼也不想、沒心沒肺high起來”。另一位主創肖央則認為,《小蘋果》傳達了快樂,“這是人類對音樂本質的第一反應。”

  雖然《小蘋果》由於“沒什麼原因、就是為開心”而受到追捧,但是其中又有多少對藝術本身的尊重呢?稍有理性的人會想,音樂藝術的功能啥時候變成了只會讓人不假思索、沒心沒肺地跟著模倣、蹦跳,不知所云地“快樂”著?或許這就是為何自這首新“神曲”誕生之日起,會引起“淺薄”、“沒有音樂性”、“讓人眼前一黑”爭議的根由所在吧?

  喜歡人也許會説,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精神消費方式。這或許是最好的辯解理由,但也隱含了一種對無知、不去獨立思考的縱容。或許人人樂於其中的原因,就在於當我們或是旁觀,或是參與“蘋果舞”,吹著《江南style》的《最炫民族風》時,大家在精神需求上都不再認真了,“現在不就流行這個嗎”,也不去想那麼多只有“異類”才去關心的問題。

  但是,筆者認為,時間是最公正的評委。在時間的面前,“沒有最俗,只有更俗”的邏輯是容不下身的。“神曲”之類的網路文化快餐,終究上不得真正的“臺面”。國人如果長期抱著這樣一種“沒心沒肺”的“全民娛樂”心態,精神上的“缺鈣”只會越來越嚴重。而像《小蘋果》這樣的畸形兒,由於其本身缺乏底蘊,無法直指人心,感動受眾,必然無法長成文化“大蘋果”,生命力又會有多久呢?

  同時,筆者也不妨多嘴一句。從個人而言,如果我們連最基本的“文化自覺”都沒有,在精神上連美醜都無法審視清除,我們又怎能培養真正的理性呢?沒有理性,我們又怎能恰當地表達利益訴求,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呢?那就是,要麼你是心甘情願地讓渡自己的精神,要麼你就是在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被別人奪走你的精神。從國家、民族而言,歷史早已證明,一個在文化上沒有高度自覺、不能推陳出新的國家和民族,文化上必然會“失根”,必然會成為奴僕,終究會消失在歷史的虛空之中。

  故而,應像遠離毒品那樣,《小蘋果》還是少吃、不吃為妙。(台灣網網友:張進)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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