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場“升學宴”,湊“熱鬧”需謹慎

時間:2014-07-18 16:26   來源:台灣網

  當前,2014年高校錄取工作已經開始,各省紀檢監察廳就“學子宴”“升學宴”“謝師宴”等再次重申紀律要求,嚴禁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違規操辦各種宴席。(7月18日鳳凰網)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為防止以講排場、比闊氣、借機斂財為目的的“學子宴”反彈回潮,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教活動力行力改的相關要求,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違規舉辦宴席之事進行規治是非常必要的。

  筆者認為,在貫徹這一政策規定中需注意到以下幾點。首先黨員幹部要嚴格自律,嚴格恪守各項規定。不違規操辦和參加各種名目的子女升學宴請活動,不以“化整為零”的方式為子女操辦升學宴,更不不授意他人代辦,不收受各種禮金、禮品….以此樹立起良好的榜樣,以身作則,帶動社會風氣轉變。

  其次要強化主體責任,嚴格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各級黨組織都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管好灌注所屬人員,通過警示教育、會議學習等形式加強對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此外,教育部門要加大師德師風教育和建設,倡導文明新風,提倡簡樸節約。黨員幹部確需籌辦宴席的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報批備案。

  最後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違規人員的責任追究。暢通監督和舉報渠道,通過受理季報、,明察暗訪、輿論監督等形式,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發起者,敢於點名公開曝光;對參與者,比照操辦者、發起者處理;對因公職不落實、監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而致使發生的違規案件,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台灣網網友:葉梓吟)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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