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溺愛 家長要學會説“不”

時間:2014-05-29 16:12   來源:台灣網

  博主王女士的兒子今年3歲多,去年9月在漢口解放公園附近的一家幼兒園上了學。王女士説,入學後的一天,兒子放學時手裏拿了一件寫有“生日快樂”字樣的禮物。兒子告訴她,班上哪位小朋友過生日,就要給其他每位小朋友派送禮物。小朋友的家長説,這是為了讓孩子學會分享快樂。(武漢晚報5月28日)

  中國傳統社會所遵從的尊長秩序,到了當下社會,經常是倒過來的。當下中國家庭獨生子女比較多,一家人圍著一個孩子轉,家長們也沒有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識地給孩子傳遞長幼有序的觀念。過去,在親子關係中,孩子是怕父母的;現在,我們樂於跟孩子講平等。父母和孩子之間的相處沒有畏懼感是好事,但這不等於抹殺了應有的尊重和感謝。家庭成員之間應該是有一個位置秩序的。在孩子成年之前,監護人有管教的義務、責任,當然也要有一定的權力。權力的收放需要隨著孩子的成長、逐漸獨立而有所調整。讓孩子自由成長不等於不講規則、沒有規矩。即便是西方社會,也不會讓未成年的孩子掌握話事權。有些事情可以放權給孩子做,但是最終的監督權在父母。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特殊照顧,如吃“獨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做“獨生”,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送禮物……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習慣於高人一等,必然變得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

  一家人時刻關照他,陪伴他。過年過節,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一再歡迎孩子錶演節目,掌聲不斷。這樣的孩子自認為自己是中心,確實變成“小太陽”了。家裏人都要圍著他轉,並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注意力極其分散,“人來瘋”也特別嚴重,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話。要區分哪些是孩子的需要,哪些是自己的需要。如果是自己的需要,就不要借孩子的名義來滿足。

  覺察孩子真正的需要。例如很多時候孩子亂買東西,買回來只玩一兩天,甚至玩都不玩,那説明孩子並不是真的需要那些東西,而是借買東西來表達對父母的憤怒。他們往往更需要的是父母的關心和陪伴。生活中要有規則。無條件的愛應該是不論你做了什麼我都愛你,但你做了錯事該承擔責任時,依然要承擔責任。如果家庭裏的規則父母都沒遵守,孩子也會很難堅持下來。讓孩子們懂得團結互助,懂得關愛他人,離不開感恩之心。懂得了感恩,才會理解父母、爺爺奶奶的不易,懂得獲得關愛和保護之後要主動回饋,這就需要學校和父母潛移默化地引導。要時刻創造條件讓孩子感恩,先從父母開始,父母為孩子做了事情之後,要刻意引導孩子説聲謝謝;父母身體累的時候,可以要求孩子給自己倒杯水、拿拖鞋……實際上,這些生活小事不僅有助於良好習慣的養成,更是一種潤物細無聲的教育引導。

  我們的潛意識是聽不懂“不”字的。如果我現在跟你説:“請你別想一隻藍色的蝴蝶”,結果會是怎樣的呢?你想的偏偏就是一隻藍色的蝴蝶。所以如果你想要讓孩子獲得一些積極正面的行為,那麼請記得要用正面的字眼來描述。“不要緊張”記得要説成“要放鬆”,“不要拖拖拉拉”記得要説成“要抓緊時間”;“不要亂扔東西”記得要説成“要保持整潔”等等。所以我也建議每一條高速公路上的那些提醒標語也要改成正面的提示語。而當孩子出現不理想的行為時,如果你加以負面的強化,那麼這個行為出現的頻率也就會越高,這就叫負面強化。而正確的做法是正面強化,當他出現好的行為時,你才需要對他進行強化。家長不能過分溺愛孩子,要學會説“不”。(台灣網網友:溫澤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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