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長治公安局副局被曝有八張不同號碼和姓名的身份證,且其中同一號碼的身份證先後更名5次。(4月23日 中新網)
擁有多張身份證在近年來屢見不鮮,如去年讓大家瞠目結舌坐擁41套房産的“房姐”龔愛愛有4張身份證,和同樣利用4張身份證開具賬戶斂財的河南省育廳財務處副處長馮哲等等。
我國戶籍法規定每個公民只能擁有一個戶籍,且身份證號碼是終身不變的代碼。戶籍的變更和遷移不僅需要層層審批,而且手續複雜、嚴格。為何權貴們可以如此輕易獲得多張公安機關辦理的真實有效的身份證,還能做到説改就改,其“神通廣大”令人嘆為觀止。
從公安機關來看,一方面在向來以嚴苛著稱的國家戶籍管理制度之下還能産生“一人八戶”的神話,絕不可能是一群人的“疏忽”,其背後隱藏的是給特權開啟方便之門的管理人員與權貴之間骯髒的錢權交易和可不告人的貪污腐敗;另一方面一個人擁有多個身份證本身除造成戶籍管理混亂之外,一旦涉案,還會給案件的審理增加難度。
從擁有多重身份的特權人群來看,多張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可以滿足其斂財同時又隱匿資産的要求,能夠實現多享受社會保障和公共醫療的目的,在貪污受賄後,還可以利用另一個身份金蟬脫殼,出逃國外等等。
如此看來,一人多證雖然不像殺人搶劫、貪污受賄一樣具有顯性的社會危害,卻實實在在的觸犯了國家法規制度,造成了社會管理的混亂,其背後隱含的諸多犯罪的可能才是一人多證的關鍵所在。(台灣網網友:尉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