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質閱讀率只減不增,如何是好?

時間:2014-04-22 16:50   來源:台灣網

  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今天在北京公佈的第十一次全國國民閱讀調查數據。數據顯示,2013年,近五成國民認為自己的閱讀數量較少,數字化閱讀方式(網路、手機、電子閱讀器等)的接觸率較2012年的上升了近10%,超九成讀者表示閱讀過電子書後就不會再購買此書的紙質版。(人民網北京4月21日)

  當電子時代悄無聲息襲來,各种先進的工具已經逐漸替代傳統的紙質書本或報紙成為了人們資訊來源的主要載體。根據數據顯示中國人18周歲到70周歲的閱讀率不到6成,然而客觀分析,如今為何讀書的人越來越少?無非是沒有時間讀書或是讀書無用,我們不應責怪這一大實話。反觀我們自己的生活,學生時代為了考學而讀書,踏入社會繁忙的工作,疲憊的社交,有多少慰藉是書本可以給我們的?

  高爾基有句名言“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也有代表認為有必要通過立法來改變這一現狀,目前,全民閱讀立法起草工作小組已草擬了《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初稿。筆者並不認同閱讀這一行為真的已經淪落到需要立法來規制,畢竟法律具有強制性,規定一種義務,閱讀應該是一種權利。法律並“框”不上閱讀率,甚至可能達到相反效果。閱讀應該通過鼓勵,如何鼓勵?我想再多的口號也不如使書本本身的內容足夠吸引讀者。

  曾經的經典,翻爛了的著作,是因為書本的內容,給我們帶來了足夠的養分,讓我們不厭其煩,願意花費更多的時間去滿足閱讀的慾望。如今市場上的書籍琳瑯滿目,書本的價格也不便宜,細看這些書籍都是在外包裝或各種宣傳廣告上下足了功夫,對於這樣書本中的花瓶,我想更多的人大概只願意像快餐一樣,淺嘗輒止。

  書籍也像人一樣,真正吸引人的,是豐富和深刻的內心,那些流於形式的浮誇終究會在快速更替的時代潮流中被淘汰。閱讀真正應該規制的不是閱讀行為本身,而應該鼓勵用最質樸的文字去創作,反應社會現實,滿足人們精神上對文化信仰的需求。(台灣網網友:潘雯)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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