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農藥殘留零容忍

時間:2014-04-18 19:04   來源:台灣網

  早在90年代國內出口日本的肉雞産品,日方要求的條件是零藥殘,可見國外對食品的農藥殘留零容忍。相比國內理念、措施,甚至道德水準相去甚遠。毒生薑、毒韭菜,涂染黃顏料的黃花魚,比比皆是,食品安全標準值得商榷,道德底線必須築牢,監管必須嚴格。

  農業部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發佈了《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4)。這一農藥殘留新標準比以往更加嚴謹,387種農藥、284中食品、3650項限量,基本與國際標準接軌。始終困擾食品中農藥最多可“留”多少的問題?我國監管食品中農藥殘留的唯一全監管強制性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4)實施,將為規範科學合理用藥和農産品品質安全監管,最嚴厲打擊非法使用和濫用農藥行為,提供了最為嚴謹的法定的技術依據。

  聯想地溝油等食品品質衛生檢驗檢測國標的難産,以及不少食品、用具國家標準滯後或打架,這次繼2012標準出臺後最嚴謹的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標準的出臺,可謂大的的進步。這與有關部門負責人竟稱,地溝油與添加物對人體健康影響有待評估,大相徑庭,行動和態度截然不同。

  一些媒體的報道認為違法使用添加物、“地溝油”等導致了健康危害,主要是説這種違法犯罪的性質惡劣,應嚴肅查處,但是真正會造成多大的健康影響還需要進一步評估。聯想前幾年蘇泊爾鍋、速凍水餃、礦泉水國家檢驗標準滯後、前後不一,導致出現衛生品質問題。可見食品衛生品質檢驗檢測國家標準滯後,與國際存在差距,加上執法力度不夠,監管責任不落實,是誘發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這是不爭的事實。

  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嚴守法規和標準,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標準是否嚴謹、嚴格,出臺迅速,才是確保食品衛生品質安全的防線,才是殺手锏。

  報載,從2012年5月1日起,昆明餐飲企業禁用散裝油,此前也有不少地方禁止散裝食用植物油入市。地溝油事件多發,手段花樣翻新,手段更加隱蔽,跨省産銷協作頂風作案,提取地溝油的原料從泔水、餐廚廢棄物,轉向動物內臟、隔膜,這不由使我們陷入深思,檢驗檢測標準如此滯後,待估的思想作祟。

  國內食品國家標準滯後或過時是無可爭辯的事實,有的不能與時俱進,過時失效,有的標準不能與國際接軌,標準過低、檢測指標不細緻等等。需要國家也就是衛生部門儘快建立健全覆蓋全部食品的衛生品質安全標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確保檢驗檢測科學、統一、效能、準確無誤。別再自欺欺人了,也別衙門作風,研究太久了,職責所在,別聽不進批評或質疑。

  食品衛生品質標準千頭萬緒,花樣翻新,是一項系統工程,單純依靠國家衛生行政部門難以實現,必須動員社會力量加以參與制定,充分發揮協會、科研院所專家庫的力量,尤其需要職能部門參與,不能只顧計企業的經濟效益和既得利益,讓企業牽著鼻子走,獨立、科學、效能、及時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準則。

  食品安全頻發多發,屢禁不止,有人説是經濟社會發展到這個階段的必然,大亂後必大治,此言差矣,國內外對食品衛生品質從未寬容過,必須反思國內監管體制和標準問題,建立地方黨委、政府總負責,食藥局總牽頭,各職能執法機構納入地方監管體制,別再搞什麼垂直管理,形成互相銜接的全覆蓋執法監管方是根本。

  標準要高,科技支撐,風險評估。食以質為先,食品品質衛生安全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程立體式監管,需要地方政府負總責,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分段分級負責,構建縱橫交錯的立體式監管體系,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點。

  真正建立起食用油品質安全體系。目前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質檢等部門都有對食用油的執法監管職能,但是由於人力有限,不能形成執法全覆蓋。不能再搞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監管所謂的執法機構的垂直管理體制了,實踐證明不成功,不利於地方政府加強領導,統一調動執法監管力量。

  在結束本文時,有兩句話不得不説,在事關民生大計的食品衛生品質安全上面,別讓一些所謂的“磚家”忽悠了,決不能有功利色彩,必須公開公正透明。也別讓賺錢當頭的“企業家”為既得利益充當關鍵方,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左右食品衛生品質標準的制定。標準和執法是根治食品安全問題的關鍵詞。(台灣網網友:孫曉明)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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