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局長斂財的“三大法寶”

時間:2013-01-29 14:22   來源:台灣網

  網路上流傳著一則關於“廣東省某地級市煙草局局長劉新(化名)貪污受賄”的舉報信,舉報人聲稱自己為“廣東煙草某地級市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群幹部”,羅列該市煙草局局長貪污工資、福利費、接待費、宣傳費、服裝回扣以及賣官掠財、任人唯親等。新快報記者近日分別走訪該市煙草局並向廣東省煙草專賣局(下稱“省煙草局”)了解核實舉報內容,初步了解到舉報信中羅列的人物均有其人,並部分印證了有關事實。(1月28日 南報網)

  見錢就貪,這是其一。工資能貪,如何貪?對於工資,不是誰該拿多少就發多少吧,不會給誰多發一分,也不會少了誰一厘,而且每月都要審核工資,層層監管之下,還能貪,實屬不易。福利費、接待費、宣傳費確實可能被貪,福利費發多發少,怎麼發,局長肯定有決定權;接待費報銷也是一把手簽字報銷,只有局長能簽字,想貪確實容易得多;至於宣傳費,竟然還有這一項支出,國家都明令禁止煙草宣傳,居然還有宣傳費,宣傳了多少、宣傳了啥誰知道?連服裝回扣也要吃,正所謂,貪起來無所不用其極,同時,看來該局是經常換服裝了,否則哪有回扣可吃。

  見官就賣,這是其二。作為地級市的煙草局,內設部門不少,下面分局不少,分局內部崗位不少。大家都知道,煙草部門是公認的肥缺,能進煙草部門工作,是很多人夢寐以求、求之不得的事,更別説在裏面當個一官半職了,那定是香餑餑。要當上領導,那還得把局長整高興了才行,而該局長大人也不是等閒之輩,有此等好事,何不將文章做足。將利益最大化,即便明碼標價,價格不菲,定會有不少人趨之若鶩,投其所好,沆瀣一氣、一拍即合,錢買到官,官換來錢,相得益彰。

  任人唯親,這是其三。所謂,一人升天仙及雞犬。一個家族,能出一個地級市煙草局長,不容易,也是很好的資源,有權不用枉做官。如何用權,用權何處,該局長是清醒的明白人,深諳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將煙草局當成家族自留地,想安插誰就安插誰,想怎麼安插就怎麼安插。結果,從上到下、裏裏外外、層層安插,既能解決家族的就業問題,又便於工作的開展,大家共綁一根繩,共渡一條船,心往一處想,力往一處使,共築堅固的堡壘,密不透風,堅不可摧,煙草局儼然成了家族企業,如此,啥錢不都是自家的錢了。

  管中窺豹,可見一斑。要剷除絕非易事,不剷除難以平民憤。一個煙草局,被一個貪婪的一把手搞得烏煙瘴氣。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不加大一把手的限權力度,強化監督,資訊公開,大力懲處,能敢保證,如此肥缺,下次又該花落誰家。(台灣網網友 徐尼基)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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