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式公墓暗藏什麼風景?

時間:2012-12-31 09:58   來源:台灣網

  近日,有網友道場古燈在天涯論壇音頻爆料,北京朝陽區金盞鄉小店村在建觀光式墓地,墓地距晴翠園小區北門不足50米,公墓建設遭到小區業主群起反對。業主們介紹,公墓選址在溫榆河泄洪河道內,且私自砍伐了大量樹木。金盞鄉及小店村否認砍樹和影響泄洪,稱公墓建設為村民自治行為。民政部門表示,村公墓建設必須經過審批。(京華時報 12月28日)

  改革允許探索,但是探索不是沒有邊界,無論從總設計師開始,還是今天的科學發展的繼續,改革探索有一個標桿,那就是有利人民利益,是否讓人民享受改革成果。如果偏離了這個基本點,一切的改革式的變臉,都要謹防背後是否有藏有利益格局的瓜分。

  在河道內選址建公墓,如果是廢棄的古河道未嘗不可,但是在泄洪道內建築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況且還名其曰觀光式,那麼試問在小區大門50米內建設的公墓,有什麼風景在等待人們觀光?

  其一,這是假借改革之名,謀取利益集團的行徑,試問如果是村民的自治行為,那麼是幾個村民,是有話語權、決定權的特殊公民,還是利益可以隨意被鯨吞的一般村民,事實無疑是清楚明白的,如此假借改革之名謀取利益集團的私利行為,違背了改革的初衷,無論其風景如何美麗,規格如何高擋,安息的靈魂都不會得到安息、美麗的風景也不只能令人唾棄。

  其二權力的濫用折射村民自治需要監督。即使如決策者所言,是村民自治行為,那麼小區的利益誰來保護,在小區內門口如此之近的地域建設公墓,背離公序良俗,村民反對心理是顯而易見的,那麼即使有必要或者是村民自發行為,也不能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換取少數人的利益,也應該接收公眾監督和評判,如果僅僅依靠權力的蠻橫,就是強盜邏輯。

  觀光式公墓得于誕生,無外乎是蠻橫的權力和無法滿足的利益追求的茍合,應該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糾正,而不能至於媒體的義憤和譴責。 (台灣網網友 肖勇)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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