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墓地,另一種形式的“土地財政”

時間:2011-04-02 15:19   來源:台灣網

  人還活著,墓地已經買好了。目前,瀋陽的殯葬業中,這種買賣“活人墓”的現象普遍存在。記者調查發現,瀋陽19家合法公墓中,有13家對外出售“活人墓”,這是違反民政部門的相關規定的。(4月1日遼沈晚報) 當無房者巴望著高漲的房價何時回落時,“陰間住宅”——墓地則在不起眼的角落裏悄然攀升到令人瞠目結舌的價格——1萬、2萬……直至16.8萬。最貴公墓價格同比漲三成。(2011年4月1日新華網)

  “活人墓”這個詞兒,聽上去怪彆扭。好在今兒日子特殊,不妨嘮叨幾句。其實,關於這個話題年年都在扯。“墓價高過房價”也是不爭的事實。始於本世紀初的這股“墓園熱”熱到了什麼程度,看看各地頻爆的天價墓地即可任意想像墓價的連級跳。哪還有什麼最貴的道理,有的只是更貴之説。去年,大連市內一家墓園出售一個面積為6平方米的墓穴,售價不含管理費和刻字費為19.1萬元,合每平方米3萬多,遠遠高出當地的商品房售價。敢情南京這塊16.8萬的墓地是“獨門獨戶”,面積算上周邊的綠化也不過三平左右,合每平方米6萬元多元,可謂“作古”得不菲。

  不需要刻意打聽,這幾年沒少聽説“誰誰誰,一下子買了幾塊墓地,這會兒賺著了”云云,當然,五年前炒賣墓地被套牢一族或者早就解套了。新的“海囤”戰士們又在衝鋒陷陣,墓碑上只有人名及出生年月,去世時間空著的墓地不在少數。這種違背國家有關管理條例,違背人之常情的現象為啥愈演愈烈?“人為炒作”的因素無需多言。之所以信之者眾,不刨除那種特殊的“從眾心理”:別人家都預備了,咱也不能日後“老”無葬身之所。提前購得一塊牌位兒甚至可以成為一種炫耀!

  連這種聽上去“森乎乎”的東西也有人炒,還有跟進者,真不知是墓地經營者不地道,還是那些跟風搶購的人“潮乎”?看來“划算”才是硬道理。若再能賺上些銀兩那是摟草打兔子--當捎兒的事,何樂而不為?!。於是乎,蜂擁而至,競相掏錢;結果是,活人墓頻現,銷售者數錢。更嚴重的是,很多地方的合法公墓都在毫無顧忌地違規經營“活人墓”。比如,近日記者調查出瀋陽19家合法公墓中,就有13家對外出售“活人墓”,大連被調查的8家墓地絕大多數也不需要什麼證明,只要拿著個人身份證即可搞定。

  這算哪門子事,國家民政部公佈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中關於“嚴禁在公墓中建活人墳”的規定變成了一紙空文。究竟誰該擔責? 剛性不剛,責任當然在管理者。至於監管不力的個中緣由,別是賣出去的墓地越多越好;別是不管白貓黑貓逮著耗子就是好貓。民間炒作掀不起大浪,官方暗推,或變相操縱才是“活人墓”大肆滋生的源頭。殯葬行業的暴利遷延至墓地經營,政府部門對殯葬服務事業的投入包括公益性公墓陵園的收入和成本等,是不是一個清楚的賬本?敢不敢於向公眾攤開?有多少“過度利潤”甚至是“隱形利潤”埋伏在其中?那些設定年限,哄抬墓地價格的做法,都是人為製造的緊張,目的就是為了圈錢。放著國家的明文規定不執行、不監管,表面看似失職,實則或者就是墓地管理的變相主謀。倘若再把炒墓地,當成了另一種形式的“土地財政”才是不可饒恕。

  至於我們這等凡夫俗子真沒必要往墓地上鉚勁。還沒商品房一半年限長的那麼一個穴位,實在不值得挖空心思地去囤積。世間永恒,物與我皆無盡也,而又何葬乎。要我説一句拐彎的話,買“活人墓”都不如買個車庫來得實惠。若同樣升值,買個車庫至少心理上不彆扭。(台灣網網友:瀏星照月)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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