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刪評師是市場監管不力的“怪胎”

時間:2012-12-11 14:45   來源:台灣網

  “親,給好評噢。”在這句網購問候語背後,往往隱藏著另一層含義:不接受中差評。原因是,淘寶網硬性規定,好評率達不到一定程度的賣家,不得參加淘寶官方促銷活動,影響賣家銷售額。於是,繼職業差評師後,網購職業刪評師又應運而生。(12月11日 《重慶晚報》)

  作為消費者,有購買商品的自由,也有評判商家服務的自由,誰也不能無故干涉消費者這種自由。網購職業刪評師通過騷擾等手段,讓消費者把差評改為好評,或者直接刪除差評,實際上干涉了消費者評判商家服務的自由。對此,國家有關監管部門必須及時出手,打擊這種行為,努力維護消費者的利益,保證網購能夠按照市場規律正常運作。

  網購刪評師能夠出現並蔓延開來,一方面因為國家監管部門要對網購進行監督,存在諸多技術性難度;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國家相關部門沒有對網購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雖然我們在實現之中有很多監管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但是要用這些法律法規對網購進行管理,難免會出現很多技術性破洞。在這裡,我們甚至可以認為,正是由於技術性破洞的存在,才會出現大量的網購刪評師,當然也有此前出現的職業差評師。如果我們要讓網購刪評師從消費者的視線中消失,不僅要加大對網購本身的管理力度,更要制定有效的管理方式,以制度化的措施謹防這個“怪胎”繼續發育。

  其實,在網購刪評師出現之前,與之相對的職業差評師早已出現。這二者“工作”內容以及工作對象雖有差別,但他們的卻有相似的形成條件。國家有關部門在打擊網購刪評師之時,也要加大力度打擊職業差評師,只要這樣才可能徹底除掉這個“怪胎”,推動網購業的健康發展。

  市場經濟是競爭的經濟,要是政府不能對其進行合理而有效的監督,難免要出現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最後影響到正常的經濟秩序。客觀的講,職業差評師以及職業刪評師的出現,歸根到底則是網購競爭的産物。作為政府不僅有責任也有義務對其監管,糾正這些不正當的競爭行為。現在,這種行為已經開始影響健康網購,政府有關部門要是再不採取行動,打掉這個“怪胎”,那只能算是有關政府部門的失職了。 (台灣網網友 馬振國)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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