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獻要走出傳統文化的羈絆

時間:2012-10-24 16:47   來源:台灣網

  近日不少媒體報道,東莞一22歲男子遭遇車禍,造成腦死亡,其家屬決定捐獻器官,讓兒子的生命以另一種形式得以延續。死亡令人黯然,但生命之花卻得以另一種形式綻放,讓人在悲傷之餘收穫了縷縷希望,也算沉痛中的一點慰藉。(10月23日 《南方都市報》)

  無疑,唐鐵及其家人是不幸的,但死者長已矣,只有生命最後的余光餘熱傳遞到需要的人身上去,則是對逝者最好的紀念。接受其捐贈的人是幸運的,這似乎在證明人間痛苦與歡樂在某種程度上又達到了平衡。但是,這種平衡就目前來説是短暫的,也是局部的。衛生部統計數字表明,我國每年有約150萬名患者需要器官移植,但是,每年能獲得器官移植的僅1萬例左右,顯然存在著巨大的失衡。

  以前,我國寄望于靠死囚捐獻,截至2009年底,衛生部統計數據顯示,有超過65%器官移植的器官來源於死刑。後來,由於存在普遍的顧慮及國際社會的非議,認為囚犯有可能出於非自願的捐獻,所以廢除了這一路徑,而轉由紅十字會試點器官捐獻系統。然而,在今年3月22日召開的全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總結會上,中國紅十字會稱啟動試點以來,全國完成器官捐獻207例,共捐獻大器官546個,挽救540余名垂危的生命。如此試點成績,足見推廣之難。

  對此,有論者提出,要從制度建設上入手,完善捐獻流程,對捐獻者及其親屬進行補償。誠然,這是解決問題的務實態度,但也只屬於細節的完善,並不意味著有了制度就一定有人捐獻。要加以注意的是,中國文化在某些時候構成隱性障礙。眾所週知,中國政府這些年在推行火葬上耗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手段用盡也只在公職人員當中得以推行,在廣大農村依然是行進艱難。在國人心中,“死無全屍”是一句極為毒辣的話,器官捐獻首先需要越過這一心理與文化阻礙。

  要解決這個障礙,自然得著力宣傳,強化公眾對生命延續形式的認知。不過,此亦非朝夕之功。中國每年車禍失事者眾,據新華社及中新網數據,全國每年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數眾多,2001年,10.6萬;2002年, 10.9萬;2003年,104372人;2004年,9.4萬;2005年, 98738人……這些冰冷的數據當中,自然潛藏著可以恢復他人健康與拯救他人生命的寶貴資源。遺憾的是,極少會捐,而有時有人願意捐卻無捐贈的途徑,醫院怕發生醫療糾紛對此也不積極。宣傳不力,生命教育失位由此可知。

  除了借助教育攻克文化與心理障礙外,不妨借鑒美國的一些作法。美國人多數擁有駕照,其駕照背面即是器官捐贈協議。據2009年數據,中國擁有駕照者1.8億人,但是從駕照考試申領到平常的宣傳,並無機構對這些人進行生命教育與器官捐贈動員。

  沒有人是孤島,每個人都是大陸上的一粒沙土,只有沙土與沙土擁抱,生命與生命呼吸相共,才有可能使大陸鞏固、生命之火熊熊不滅,而這不僅需要有關單位有為善為;還需要公民從傳統重擔中脫身,重新認識生命的真諦。願逝者安息!願生者安康! (台灣網網友 寧新春)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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