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月餅要素面朝天,要真正的有益於節約型社會建設,還得多管齊下。以經濟學的理論來看,有需要才有供應,但是,政府部門也不是無計可施的,其經濟手段足可以引導社會消費風氣。
在香港,一般是由環保署牽頭,要求月餅生産商家與其簽訂《自願性月餅包裝管理協議》,本著節約資源,控制包裝物料的精神,要求其使用可迴圈再造的包裝物料。甚至一些企業為了回收月餅盒,以食品消費券作為獎勵。當然,除了企業的回收,政府也參與到環保宣傳中來,健全回收網路。當然,回收利益並不太高,但這也向社會釋放了環保資訊,以身作則踐行了環保理念。
進一步落實到具體的操作細則上來,則應通過行業約定或者上升為法規,明確經濟實用的包裝標準,同時借助綠色稅來壓縮過度包裝所帶來的暴利空間。但徒法不自行,還需要強力執行。近日,上海規定對過度包裝情節嚴重的最高罰5萬,其執法效果有待驗證。其實,早在2005年,國家四部委聯合下發《關於規範月餅價格、品質、包裝及搭售等行為的公告》;2006年,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發佈《月餅強制性國家標準》;2008年,商務部下發通知抑制商品過度包裝;2009年9月份,國家質檢總局又發佈月餅銷售包裝計量檢驗規則。可以看到,這小小月餅牽涉到部門頗多,通過的法規也可謂壯觀,但筆者仔細檢索,也沒有看到具體的處罰案例。
大張旗鼓的宣揚月餅盒回收以做公益,固然是面對過度包裝後的善後之善舉,但真正的公益是節約全社會資源,而這不僅需要法規引導,更需要執法以保障。 (台灣網網友 寧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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