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洛陽市新安縣電視臺31歲的女編輯何明霞同家人在焦作孟州市黃河段散步時,聽到一名落水女孩的呼救,不會游泳的何明霞和嫂子奮不顧身下水救人,但是不幸被激流卷走。21日下午,何明霞的遺體已被打撈上岸。截至昨天發稿時,對何明霞嫂子和落水女孩的搜救工作還在進行中。(7月23日《大河報》)
電影《辛德勒的名單》裏有句名言,“拯救一個人,即拯救全世界。”危急關頭,捨身成仁,這樣的大德大義,確實震撼人心。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何況,這是一個道德稀缺的時代——正因如此,臨危而不懼,在生死關頭置自己安危不顧,這樣的英雄壯舉,確實是社會需要高高擎起的人性火炬。
不幸的是,何明霞不會游泳,更不幸的是,這樣的冒險救助犧牲了又一個如花的生命。悲劇面前,稱量生命的輕重顯得過於輕薄。但即便英雄何明霞救起了落水者,即便這樣的小概率幸運如期上演,我們是不是仍需要對基於悲憫本能之上的勇敢有更理性的反思?這樣的反思,無損英雄的美譽,或者説,這樣的反思,更是為了抵達道德與公共利益的兩全其美。
這是一個飛速發展的風險社會,諸多突如其來的意外都需要我們既有守望相助的心,更得有“該出手時就出手”的能力。小偷行竊、老人跌倒、孩童落水、火災、暴雨、地震、漏電……危機不僅是一張道德考卷,更是生存能力的試紙。2011年8月,圍繞小英雄賴寧雕像的去留,輿論進行了密集的反思。糾結之後,是平靜的共識:一方面,對於英雄的悲劇,我們感動於人性的偉大、壯舉的崇高;另一方面,我們更希望孩子能從英雄身上學到品行的力量,而不是複製壯舉。見義勇為之後,更需要見義智為。
勇氣與智慧是並行不悖的美德。德國法學大師拉德布魯赫説:“在錯綜複雜的社會中,至上善德只能夠與至高機智相結合。”正因如此,今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遼寧省消防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組織未成年人參加火災撲救。這既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生命的尊重,更彰顯了時代道德的理性取向;而在國外,譬如對遭遇火災等緊急情況,公民被要求首先保護好自身的生命安全,如果沒有專業救治能力與工具,禁止貿然闖入火災現場,因為這不僅對自己是風險放任,還可能增加專業消防員的救助工作量。
中國自古有見義勇為的傳統,這是一個社會薪火相傳的德行暖意。然而,今天我們看道德,是希望其增益社會的價值及利益,而不是鼓動個人的無妄犧牲以成全一群人的圖騰膜拜。我們讚美英勇救人的何明霞,但我們更奢望英雄能有救人的能力與幸運。更長遠看,教會公民緊急避險的能力、搶險救災的技術,再加上一顆熱衷公益、關愛他人的良心,也許才是最完美的組合。有時候,勇敢也需要被救贖——而這樣的救贖,是為了讓勇敢更普適每個人的道德選擇,讓勇敢不再成為悲情的祭奠品。(台灣網網友 蔣文龍)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