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老年節是公益事業的進步

時間:2012-06-27 16:20   來源:台灣網

  26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明確,每年農曆九月初九為老年節。(新華網6月26日)

  隨著老齡化時代的到來,我國老年人口越來越多,將近兩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受到社會各方的共同關注。

  自2010年以來,我國已連續兩年在重陽節所在月份開展以“關愛老人,構建和諧”為主題的“敬老月”活動,這已成為全社會弘揚和傳承傳統敬老文化、增強全社會老齡意識和敬老意識、營造尊老敬老社會氛圍的有效形式。

  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一些地方把夏曆九月初九定為老人節,倡導全社會樹立尊老、敬老、愛老、助老的風氣。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該民俗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農曆九月九日,為傳統的重陽節,又稱“老人節”。因為《易經》中把“六”定為陰數,把“九”定為陽數,九月九日,日月並陽,兩九相重,故而叫重陽,也叫重九。重陽節早在戰國時期就已經形成,到了唐代,重陽被正式定為民間的節日,此後歷朝歷代沿襲至今。

  重陽節,農曆九月初九,二九相重,稱為“重九”。漢中葉以後的儒家陰陽觀,有六陰九陽。九是陽數,固重九亦叫“重陽”。民間在該日有登高的風俗,所以重陽節又稱“登高節”。還有重九節、茱萸、菊花節等説法。由於九月初九“九九”諧音是“久久”,有長久之意,所以常在此日祭祖與推行敬老活動。重陽節與除、清、盂三節也是中國傳統節日裏祭祖的四大節日。

  九九重陽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這一天本身就蘊含著豐富的敬老愛老內涵,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和廣泛的社會影響力。這次國家擬以法律的形式明確每年農曆九月初九為老年節,更加凸顯了敬老愛老尊老助老的重要性。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山東召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改座談會,重新修訂了12年前制定的這一法案,把常回家看看;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80歲以上的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提供免費體檢等保健服務,提倡各地根據本地實際,降低享受保健補貼和免費保健服務的年齡;每年農曆九月初九為老年節等寫進草案,步入法律化的正軌。

  這一切充分表明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愛,也表明社會文明的一大進步,老年人特別是空巢老年人最懼怕孤獨,期盼得到子女親人和社會的關愛,希望有人經常來和他們聚聚、聊聊,哪怕是全家坐在一起吃上一頓團圓飯,對她們都是一種寬慰與奢求。提高他們老齡津貼、提高他們各種公益性待遇、讓他們能有自己的節日,能有聚會與交流的機會和場所,實在是他們晚年生活最最幸福的一種享受。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無疑解決了他們的一部分企盼與需求,為他們帶來最大的福音。可是我國所面臨的老齡化形勢相當嚴峻,將近兩億人口的老年人需要合理的安置養老。需要健全和完善各种老齡化所需的設施和場所。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需要更多的管理人才。這些都是一些具體而現實的問題,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制定詳細的投資和實施計劃。

  在尊老愛幼的道德範疇,更應加強落實與實施,要在全社會宣傳倡導尊敬老人的良好社會風氣,宣傳好兒媳、好女婿、孝子賢孫等模範家庭典型事例,建立獎懲分明的賞罰制度,弘揚正氣,打擊和處罰虐待老人的不孝子孫,形成尊老攜幼的良好社會風氣。讓老年人真的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居、老有所樂、老有所享。無憂無慮的歡度晚年。(台灣網網友:宋九成)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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