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遠不及“禁煙”

時間:2012-06-04 10:47   來源:台灣網

  常言道:“生命是最寶貴的”,而“人活百歲,世界難離”。但事實上,人類在珍惜生命的同時,也在有意無意地害人害己。

  譬如,據2012年5月30日新華網消息,衛生部5月30日發佈的《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顯示,我國每年因吸煙相關疾病所致死亡人數超過100萬,如對吸煙流行狀況不加以控制,至2050年每年死亡人數將突破300萬。

  顯然,吸煙對中華民族的危害非常大,且有可能日益嚴重。

  而據媒體報道,中國衛生部部長陳竺5月30日在報告發佈會暨世界無煙日宣傳活動中指出,《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是衛生部第一部系統闡述吸煙危害健康的權威報告,希望通過報告使廣大群眾獲得相關科學知識,為推進我國控煙履約進程做出積極貢獻。

  但是,筆者認為,“控煙”遠不及“禁煙”。

  誠然,中國已經在2003年年11月簽署《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一個限制煙草的全球性公約,成為第77個簽約國。2005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了該公約;2006年1月,公約正式在我國生效。而《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的出臺,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推進我國控煙履約進程”。

  然而,一個非常殘酷的事實是,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煙草生産國和消費國,吸煙人群逾3億,另有約7.4億不吸煙人群遭受二手煙的危害。”換言之,幾乎所有中國人都是吸煙的受害者,而其中不少人定然就此失去生命。

  當然,中國煙草關乎不少人的就業問題,也跟一些人的烏紗帽密切相關,而對國家的財稅貢獻很大,但是,這些比中華兒女的生命安全更為重要嗎?

  其實,“吸煙者”讓“不吸煙者”遭受二手煙的危害,不僅不道德,而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是的,中國煙草行業已經把“減害降焦”作為重要發展戰略力推,而宣稱低焦捲煙、中草藥捲煙的“減害”效果。但事實上正像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北京協和醫學院基礎醫學研究所教授、“控煙斗士”楊功煥所講,那就是“誤導公眾,這根本是個騙局。”

  何況,實事求是地講,煙草還是激發貪污腐敗的重要因子,而且是造成大氣污染等問題的元兇之一。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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