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下載收費謹防“分配不均”

時間:2013-06-07 14:18   來源:檢察日報

  6月3日,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唱片公司已于上月與國內各大網際網路音樂公司達成協定,要求後者必須在音樂收費方面給出具體動作。6月5日,蝦米網將上線新版本並試行高級會員服務,對部分音樂的下載收費(6月4日《新京報》)。

  按照音樂人高曉松此前的設想,“2012年下半年音樂行業會有一個天翻地覆的改變,”音樂人的權益會因之獲得較好保證,“日子會好過一些”。在筆者看來,下載音樂收費時代的來臨,不可能對音樂人的著作權益的保護起到一個立竿見影的功效,不僅短期內無法實現真正的著作權益保護,而且有可能因為“收費模式”的來臨産生更多的權益糾紛。

  囿于國內涉及音樂下載的網站數量極為龐大,目前也僅僅是知名網站如百度、酷狗、QQ、蝦米網等音樂網站有此意向,而且態度還“含糊其詞”,在無法實現“一刀切”式力度給所有涉及音樂下載的網站“斷糧”的情況下,要麼就是實現下載收費的網站出於競爭考慮將收費模式“走形式”,要麼就是樂享“免費午餐”的網民們換一塊可以免費下載的網站。目前國內400多個中型音樂網站及1000多個小型個人主頁存在嚴重的侵權問題,供下載的MP3歌曲50%以上是盜版,每天有超過45%的網民使用網際網路下載音樂。如此龐大的“侵權”現實,僅靠幾家收費網站實現著作權保護是不現實的。這樣的“收費”極有可能是形式大於內容的産權保護。

  更讓人憂慮的還在於,在現有音樂收費模式之下,有可能産生新的和更多的權利糾紛。目前已經在操作的網際網路渠道商和音樂人的分賬比例是98:2,音樂版權方處於絕對的劣勢。另一組數據顯示,我國唱片業年收入2億元,但盜版可高達18億元,理論上實施收費模式之後有可能給唱片業增加約十幾億的收入。問題正在於此,在一個分配嚴重不公和畸形的現實之下,如果之前不涉及收費當然就不存在什麼利益之爭,一旦實施收費之後通過網民的“貢獻”,網站因此獲得了鉅額的收益,再按照98:2的比例分配給著作權人顯然不能讓人滿意。類似的權益分配之爭必然公開化、尖銳化,這還不包括網路運營商與網站、著作權人的“分配”問題。並不排除,在剝離了網民利益的同時,相關利益群體如著作權人、音樂網站、電信運營商等會産生“內訌”。

  除掉上述直接涉及利益分配的群體之外,受“鐵帽子”保護的音著協也必然借此分一杯羹。音著協有自動代理權,然而,極大量的歌手、音樂人未必簽約知名唱片公司,這些佔比極高的音樂創作人群權益保障只能依靠音著協,但音著協近幾年來在業內名聲並不好、運營成本並不透明公開。音著協的介入,最多是讓音著協因為“下載收費”獲得了更多的牟利的機會,對於著作權人卻未必是一個真正的實惠,也將導致更多的權利人與音著協之間的糾紛。當然,“下載收費”的大的方向是無可置疑的,但在時下音樂著作權保護舉步維艱、亂象紛呈的現實之下,音樂著作權人的權益保護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畢曉哲)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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