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廣電總局相關人士證實,廣電總局日前對於電視劇創作提出六項要求,其中包括革命歷史題材要敵我分明;不能無限制放大家庭矛盾;古裝歷史劇不能捏造戲説;商戰劇需要注意價值導向;翻拍克隆境外劇不能播出;不提倡網路小説改編,網遊不能改拍。據悉,目前這六項創作要求已經開始陸續實施。(8月3日新京報)
爭議比較多的網遊條款且先不説,而對於其中提到的電視劇“不能無限制放大家庭矛盾”這一條筆者認為對於當下浮躁社會而言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從實際生活來看,越來越多的所謂情感電視劇將原先我們視為純潔、堅石般的男女婚姻“娛樂”成了充斥著小三、婚外情、背叛的脆弱關係,無限制地放大家庭的矛盾。以前在電視劇不多的時候,往往夫妻之間即使有矛盾也不會總是提及“離婚”,而現在隨著此類電視劇的增多,在這些電視劇潛移默化的影響下則漸漸開始誤導廣大觀眾的意識形態和責任觀念,認為有小三、出軌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一有矛盾就將“離婚”挂在嘴邊,這直接導致了現在離婚率越來越高、出軌情況越來越多。
筆者認為,作為電視劇創作媒體,不能因為經濟利益的驅使而喪失了基本的道德價值判斷能力,而一味地迎合這些風氣甚至人為地誇大家庭矛盾。作為公眾聲音,作為一種意識形態的傳播介質,電視劇更應該有大局觀念,更有責任意識,更有義務創作出一些弘揚正氣、正義的劇本,不要因為這些正常而不狗血的劇情可能不會帶來這麼多的金錢而放棄,我們的民眾生活裏不能總是充滿著“小三”、“外遇”這樣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