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必須清除“媒體優越感”

時間:2011-11-16 10:20   來源:東方網

  強迫式採訪聯防隊員強姦案受害人,己鬧得弗沸沸颺颺,不是給媒體添光而是抹黑。《中國青年報》上有一張照片:背景很雜亂,上面堆滿了衣物和床單。照片的右側,一個女子向裏側臥在床上,兩手抓著床單,將臉捂得嚴嚴實實。左側,有好幾隻指甲涂得鮮紅的手握著話筒,將它們湊到女子的頭邊。話筒上,南方電視、廣東衛視“今日關注”欄目、深圳電視臺“公共頻道”的標識清晰可見。

  受害人王娟的精神狀態是“自事發後一直躺在家中不願見人,也不願與人對話,不吃不喝,精神失常,還時常撞墻,並有自殺行為”。受害人丈夫懇求:“求求你們了,出去好嗎?”一個是瀕臨自殺,一個是“求你們出去”,這好像是一群看客在一個受傷者面前再次揭開他們的傷疤一樣殘忍,在沒有徵得受害者同意的情況下這種逼問審問式採訪,這是文明還是野蠻,

  新浪微博一項關於此事件中“最該反思的是什麼”的調查顯示,2853名投票者中,有43%的人將票投給了“媒體不應洩露受害人隱私,並造成二次傷害”,另有22%的人認為“媒體報道失當,如指責受害人丈夫窩囊怯懦等”。

  強迫式採訪不是給媒體添光而是抹黑。有的認為這是緣于“媒體優越感”,筆者認為這種野蠻採訪和新聞記者應有的職業道德完全是背道而馳的。新聞記者應最講文明,而這種野蠻釆訪是侮辱文明,本文開頭特別強調了“鮮紅的指甲”,因為這與雜亂的背景與雜亂的衣物床單進行對照來看,實在是一種強烈的對比,一個是身處“不勝寒”地位的媒體,一個是被傷害的弱女子以及其弱勢家庭。某些人的採訪風格説好聽了是窮追猛打究根問底,而其實是一種高高在上的“逼問”。這種“逼問”,與審問有什麼不同?而這些涂滿了紅指甲的記者話筒之外的紅嘴唇們,對受傷害者的採訪不也是一種不講道德不講分寸的逼問加審問嗎?

  説到“紅指甲”,還要説“濃粧艷抹”。到各地“走基層”,到農村採訪種地老百姓的女性記者,哪一個不是濃粧艷抹?一邊是滿面塵灰煙火色的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老百姓,一邊是紅唇欲滴脂粉二尺睫毛三尺的名主持人,如此居高臨下不等的採訪又有多少?在許多人看來,強迫式採訪聯防隊員強姦案受害人這個事件,媒體的表現應該足以讓人警醒和反思。看來提倡新聞採訪本身要講文明講道德,新聞記者要講文明講道德,要避免這種強迫式採訪,不能讓媒體暴力通行,新聞記者應想到自己的職業道德和文明守則,別自以為高人一等,記者必須徹底清除“媒體優越感”。

  不由想起我這個當了幾十年的記者,上世紀80年代初我曾到新疆釆訪,在吐魯番參觀維族青年結婚,新房內只有一張單人床,我驚奇地問:“晚上怎麼睡覺?”同行的新華社一位老記者阻止我問下去,事後他告訴我:“這是人家的隱私,不該問,當記者不應過問釆訪對象的隱私,這是記者應奉行的底線”,我非常鹹感謝他給我上了一課,終生受益。今天這種強迫式釆訪越過了記者應奉行的底線,是不應該的。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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