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7日,中國銀行臺北分行開業。7月16日,交通銀行臺北分行也正式掛牌開業。香港《大公報》今日刊載評論文章指出,大陸銀行在臺灣開辦金融業務,這是多年來的首次,不僅使兩岸金融業真正實現“雙向交流”,也為兩岸建立貨幣清算機制奠定基礎。陸資銀行入島,在兩岸金融界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全文摘編如下:
長期以來,兩岸在人流、物流往來方面成果顯著,在“金流”方面則相對滯後。但2008年5月國民黨重新上臺,致力改善兩岸關係,終於為兩岸金融交流帶來了光明的前景。2009年兩岸相繼簽署了金融合作協議、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但使兩岸金融交流得以進一步提升,還要歸功於2010年兩岸簽署的經濟框架合作協議(ECFA)。當中針對銀行業,大陸對臺灣做出6項承諾,臺灣對大陸則做出1項承諾,其中臺灣與大陸銀行辦事處升格為分行的等待期都是1年,並允許臺灣銀行業登陸開業2年、且1年獲利,就可承做人民幣。此前臺資銀行在大陸設立辦事處兩年後才可升格為分行,如果要承辦人民幣業務還要達到“開業三年,連續兩年獲利”的門檻。在簽署ECFA後,臺資銀行才得以解開身上的“枷鎖”,而臺灣方面也歷史性地首次為陸資銀行入島“開綠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