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23日發表聲明,宣佈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併發布航空器識別規則公告和識別區示意圖。
“合理劃設無需他國事先同意”
國防部23日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宣佈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
“我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符合國際通行做法。”軍事專家孟祥青説,只要不違反國際法基本原則,不侵犯他國領土主權,不影響國際公認的飛越自由,主權國家完全有權利單方面決策,是否應該劃設防空識別區、何時劃設、劃設多大範圍等事項,無需事先取得他國同意。
軍事專家尹卓認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安全環境複雜。“東海防空識別區的劃設,正是基於這一形勢的發展要求,是維護領土領空主權和安全的正當合法之舉。”
“外國航空器進入需進行通報”
自美國1950年首次劃設防空識別區以來,截至目前,世界上已有20多個國家和地區劃設了防空識別區。
專家指出,我國公佈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的詳細情況,是增加軍事透明度的一個重要步驟。
軍事專家張軍社表示,東海防空識別區劃設後,不僅可以提高我國防空預警能力,而且能夠避免與外國航空器發生軍事誤判。如果外國航空器進入這一空域,需進行通報或採取其他規範措施,這對雙方及時掌握海空情況有重要作用。
尹卓表示:“如果發現有來自海上方向的空中威脅和不明飛行物,將根據不同情況,及時採取識別、監視、管制和處置等相應措施加以應對。”
防空識別區
防空識別區是沿海國家或地區基於海防空防安全需要而劃設的預警區域。瀕海國家為防範可能面臨的空中威脅,在領空外劃設的空域範圍,用於及時識別、監視、管制和處置進入該空域的航空器,留出預警時間,保衛空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