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緣何還沒走出去

時間:2012-12-19 14: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全球經濟治理問題説到底是南北關係問題。從上世紀60年代以來,已經過半個多世紀,南北關係問題未見好轉。金融危機發生後,二十國集團成立,使全球治理升溫。但最近幾年,面對復蘇困難的形勢,全球治理似乎動力衰減。

  綜合起來看,全球經濟治理主要面臨三個問題。

  一是經濟結構調整的代價問題。危機前,世界指責中國出口太多,導致全球經濟不平衡,要求中國承擔調整責任。今天,世界經濟面臨的突出問題是發達國家債務,它們像泰山壓頂一樣嚴重威脅著世界經濟的平衡,那發達國家如何承擔自己的調整責任,主動調整?

  過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是要求財政出狀況的問題國實行財政緊縮。可是現在包括美國、歐洲和日本這些國家和地區金融出現問題了,它們卻在爭先恐後地實行寬鬆。這個時候,IMF扮演什麼角色?IMF哪去了?

  現在美國在IMF擁有16.7%的投票權。根據決策規則,重大事項必須有85%以上的投票權方能決策實施。美國投票權超過15%意味著什麼?只要美國不支援某項改革,它就擁有否決權。

  在IMF決策機制裏,缺乏新增投票權,只能在原來的投票權中間轉換,這意味著美國的許可權不變,其餘無論怎麼變都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因此,有必要優化IMF的決策機制。未來應該支援IMF增資,並且最好把上面所提的85%的標準降下來,自動稀釋美國投票權。

  二是儲備貨幣發行國的責任問題。現存國際貨幣體系中,儲備貨幣由主權國家發行,卻在全球發揮作用,這本身是一個巨大的結構問題。發行國發行貨幣只為本國經濟財政形勢考慮,不對國際貨幣體系穩定負責,結果導致金融安全形勢嚴峻。2007-2009年美聯儲秘密地幾乎零利率地向全球金融市場注資7.7萬億美元,導致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和金融市場劇烈波動。這種現象如何監督和管理?

  如果界定儲備貨幣發行國承擔的責任,讓其接受監督和約束等問題不解決,全球經濟秩序就是空談。

  三是可持續發展的責任問題。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所謂發展援助半個多世紀,沒有起到太大促進作用,發達國家要反思要檢討。在強化全球治理的背景下,富國如何負責任地為窮國提供公共産品,為全球治理提供資金捐助,如何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落到實處?這些問題需要面對。

  針對上述問題,應當強化機制設計。

  以可持續發展援助問題為例,可以考慮設計一套衡量機制。在全球範圍內計算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GDP),凡是超過平均數的國家都應當為全球治理提供捐助。可以將那些超過平均數的國家分成三個等級,例如,全球每人平均GDP是5000美元,將每人平均超過5000美元的分成幾個等級,如5000-1.5萬、1.5萬-2.5萬、2.5萬美元以上的,每年將年度財政預算的一定比例捐助給全球治理賬戶。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可以和跨國公司、國際主流媒體合作,定期公佈各國履行義務的情況。那些拒不履行義務的國家將沒有資格競選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以來,5年了,全球性危機仍未過去,復蘇乏力,經濟不振。對這一點,全球經濟治理需要反思,尤其發達國家需要反思,更需要拿出決心作出變革。(作者為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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