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報道,週二法庭上,蘋果公司聲稱三星抄襲旗下iPhone和iPod技術,而三星方面提供了相反的看法。陪審團表示可能會把三星平板電腦和手機的外觀、感覺與蘋果産品的相似度納入考量。
聯線雜誌的克裏斯蒂娜提到:“蘋果公司的律師非常擅長講故事,他們解釋事物的方法更能讓人理解。而三星的論據更多來自於技術層面上,相對來説更複雜更難懂。”
另據《今日美國報》科技版報道,昨天下午,蘋果設計師克裏斯托弗 斯金格表達了自己對這件事的看法。他表示,由於蘋果公司的願望是創建一個嶄新的産品,他和他的同事們克服了許多技術難題,例如如何在生産中實現玻璃表面的問題。當他看到三星旗下Galaxy的産品進入市場時,他很生氣。他説:“很明顯的,我們(蘋果公司)被抄襲了,這樣的行為令人反感。”
《紐約時報》的報道稱,蘋果提供了大量證據來證明三星涉嫌抄襲蘋果産品,其中包括三星的內部文件和郵件。蘋果提交了一份長達132頁的三星內部戰略文件,這份文件將iPhone和三星手機的操作界面進行了詳細的對比。而三星則將重點放在證明許多蘋果專利無效,因為類似技術早已存在。
三星的律師查爾斯 范霍文則在開庭陳述中反駁了蘋果公司的指控。他聲稱韓國企業雇傭了大量的設計師並且在産品的創新研發上的花費多達數十億美元。范霍文宣稱,蘋果像許多其他公司一樣,使用類似的技術和設計來滿足消費者對手機和其他電子設備的需求。例如一些廠家已經為他們的産品申請了專利。而這些産品外觀上與蘋果産品相似度頗高。范霍文説:“我們從對手那裏獲得靈感有什麼錯?”
此前,蘋果公司的律師告訴陪審團,自從2007年史蒂文 喬布斯推出了iphone並且廣受好評之後,三星面對競爭激烈的手機市場,選擇只有兩個:創新或是複製。
哈羅德律師宣稱三星選擇了複製,它旗下的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都是非法倣冒蘋果流行産品的結果。
馬克 萊姆利,斯坦福大學法律科學技術教授兼主任提到,如果判決對蘋果有利,三星的Galaxy産品可能會被驅逐出美國市場。相反,如果判決對三星有利,尤其當智慧手機存在大量的需求時,蘋果會支付一定量的傳輸技術費,從而導致蘋果産品價格升高。
昨日開庭雙方的證人多是專家,工程師和設計師,蘋果CEO蒂姆 庫克並沒有如期作證。週五的審判將會有蘋果高級副總裁兼市場行銷菲利普 席勒出庭作供。
背景資料:
2011年,美國加州的蘋果公司對三星電子有限公司提起訴訟,並且要求2.5億美元的鉅額賠償金。(孫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