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推動實現“中國夢”

時間:2013-03-07 16:59   來源:人民網

  “政府花的每一筆錢都要納入監督,這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舉措”、“用法治思維和法治的方式反對腐敗”、“加強環境保護的立法”、“治理香港嚴格按基本法辦事”……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首場新聞發佈會上,人代會首位女發言人傅瑩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談得最多的是法治。

  回顧十一屆全國人大的五年任期,最大的一個亮點也在法治建設。通過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與社會民意共鳴,一部又一部法律精品不斷問世。由此帶來的一個重大變化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到2012年底,我國制定憲法和現行有傚法律243件,行政法規721件,地方性法規9000多件。

  與宏觀數據相對應的,是老百姓對法治生活前所未有的強烈感受。由於人大立法一直在努力追求與民生相融合,法律不再是一條條枯燥的條文,而是“為民所用”的保護傘。從規範勞動關係、為保護勞動者權益撐起“保護傘”的勞動合同法,到為億萬中國百姓編織起“安全防護網”的社會保險法,從保護全民健康的食品安全法,到對殘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進行全面修改等,無不彰顯了立法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精神實質,也使老百姓享受到了實實在在的法治紅利。

  在法治建設方面,人們最熟悉的是這麼四句話: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國家和社會生活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這標誌著法治建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

  一方面,立法還需加強,法律體系還需進一步完善。在改革攻堅時期,一些老問題尚未破解,不少新問題又涌現出來,治本之策,常常在於法治。比如,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首場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傅瑩談到環境立法問題時,既指出我們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法律已有30多部,也坦陳目前的法律主要是從單向資源利用、從保護和管理的角度出發進行規範,距離從生態系統的角度進行規範還是有差距。這説明,環境立法還有改進餘地,也大有可為。這正如習近平同志指出的,實踐是法律的基礎,法律要隨著實踐發展而發展。

  另一方面,在“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中實現依法辦事,顯得更加重要。古希臘思想家亞裏士多德有一段關於法治的名言——法治應包含兩重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因此,衡量一個社會的法治水準,不僅要看立法的數量和法律制度的健全程度,更要看法律在人們心中的地位和分量,以及在現實生活中的實施狀況。

  從代表的建言獻策、討論審議中,無論是食品安全還是環境保護,無論是反腐倡廉還是道德建設,普遍表達了加大執法力度、提升違法成本、維護法律權威的強烈願望,也提出了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比如,不少代表就建議,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網路反腐也需要制度來規範,網路反腐絕不能止于“曬艷照、亮房産”,必須成為制度反腐的有益、有效的組成部分。

  改革開放多年來的法治實踐説明,只有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就能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有法治力量的給力推動,民族復興的“中國夢”就會更好地實現,我們每一個人的幸福也會有更堅實的保障。(嚴力)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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