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質疑,環保局怎能自我表揚

時間:2013-02-22 13:40   來源:新京報

  當網友“邀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沸沸颺颺之際,溫州市環保局卻打出整版廣告盤點“成就”,這怎麼也不算有誠意的回應。

  近日,浙江溫州下屬的瑞安市、蒼南縣因河道污染,當地環保局長相繼被網友邀請下河游泳,引發關注。此種形勢下,19日,浙江省溫州市環保局在當地報紙刊發整版廣告,盤點2012年度的七大成就,遭到質疑。

  短短幾天之內,溫州市下屬的兩個市、縣環保局長先後被公眾以“重金懸賞”下河游泳的方式,狠狠地將了一軍。實際上,大家也都知道,環保局長不可能真的會為了幾十萬的賭注下河游泳,所謂的“懸賞下河”表達的是對環境被破壞的一種不滿,反映的是一種訴求。然而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面對公眾的這種不滿和訴求,作為上級主管部門的溫州市環保局,不是督促下級環保單位認真反思,積極整改,而是花費重金在當地媒體打起了整版廣告,大談特談成績成就,進行自我表揚。

  表揚誰都喜歡,但對於負有環境保護責任的環保部門來説,只有當自己因為環保工作出色,環境保護得力而獲得社會的認可、公眾的肯定,這樣的表揚才有價值和意義。而現在公眾對他們的工作非但談不上認可與肯定,反而是以“懸賞下河”的方式表達不滿和批評,在這種情況下,當地環保部門有什麼理由自我表揚?一邊是微博上吵得沸沸颺颺的“懸賞下河”,一邊是媒體上不倫不類的自我表揚,這多少都給人以“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感覺。

  其實讓公眾不滿的,還不僅僅是當地環保部門顛倒的“榮恥觀”。首先,環保部門不是商業機構,沒有通過在媒體打廣告進行“賣産品”或“賣服務”的必要,那麼這種打廣告的行為,是否合情合理與合法?這筆錢是否涉嫌浪費財政經費,符合中央的節儉政策嗎?其次,這十幾萬元的廣告費,用到環保事業中豈不更好?

  我們也希望當地環保部門被表揚,但表揚應該來自社會與公眾,應該建立在當地環境日益改善和進步的基礎之上。如果當地環保部門通過承擔責任,履行職責而換來了當地生態環境的山清水秀,即便不用環保部門“求表揚”,百姓心裏也會給環保部門打高分。可是現在呢?環保局花費鉅資刊登的“自我表揚廣告”,除了引發公眾更多的質疑和更大的不滿,還有什麼價值和意義?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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