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政令在基層很好地執行

時間:2012-12-20 13:25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江西人鍾先生在廣州經商已經十年,結婚兩年來夫妻倆一直沒要孩子。12月15日,鍾先生前往其所在的越秀區廣衛街道辦事處辦證中心辦理準生證,“我們三證齊全,身份證、結婚證和老婆的廣東居住證,肯定沒問題”。不過,辦證工作人員的回答卻令他大跌眼鏡:“我們沒接到通知,不能受理。”“但是報紙上都登了,説流動人口可以就地辦理”,鍾先生對此表示不解。然而,該工作人員竟對他説:“你去找報社辦理吧!”(12月18日《南方日報》)

  一句“你去找報社辦理吧”,將一名基層工作人員的傲慢展露無遺。這與此前媒體披露的某街道辦工作人員説“那是新聞,要到我們這兒,那就得等”,如出一轍。這則新聞,讓民眾深惡痛絕的“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再次找到了鮮活注腳。

  小鬼難纏,這些小官僚直接與老百姓打交道,其官僚習氣最傷民心,也最容易破壞政府形象。不過,對這類基層官僚應該痛批,但不能止于批判。

  所謂的“你去找報社辦理吧”,當然很無理、無禮,但需要厘清的是,這些小官僚為何這樣傲慢?一則是因為缺乏清醒的身份定位,本該為民服務卻把自己當成了官老爺;二則是因為他們確實沒有收到通知。對於第二點,廣東省人口計生委有關負責人的話可以印證——“新政策文件上週五才簽發寄出去,很多基層單位估計還沒收到。”

  應該看到,對一些基層小官僚來説,他們對中央新政態度曖昧,甚至不夠配合,既因為新政直接弱化了他們的權力,他們內心難免拒斥,也因為他們往往還沒有接到具體通知,還沒來得及消化中央政令。

  前不久媒體披露,一般性的中央文件,傳遞到基層至少需要70天。具體環節是:中央至省級機關,一般需要3~5天;省級機關根據本省實際,制定貫徹決策需要10~15天;省級文件下發到市縣需要3~5天;地級市若作出補充內容則需要7~10天;縣級政府向機關、部門和鄉鎮傳達文件一般7~14天集中進行一次;鄉鎮(辦事處)向村委(居委、社區)傳達文件,一般每個月集中進行一次。正常情況下,一份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普發性文件,從下發到傳遞到基層,最少也需要70天左右才能傳到。

  耗時如此之長,讓人愕然之餘也不免發問,在電子化時代,中央文件到基層的時間是不是該更快捷些?如果迅速抵達基層,基層工作人員能夠很快接到文件或具體操作的細節,他們也許就不會説出——起碼不敢明目張膽地集體説出,“那是新聞”“你去找報社辦理吧”之類的昏話了。

  當然,即便文件到了基層手裏,一些工作人員同樣會傲慢,仍有可能故意推諉。一位領導人曾經談到,“不是你寫一大篇批示,下面就會照著做,根本不是那麼回事,最難就在於落實”。“要辦一件事,不開八次、十次會議就沒法落實。如果發一個文件,能兌現20%就算成功了,不檢查落實根本不行。”批示如此,中央政令也如此。如何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並不折不扣地落實?很顯然,在下發政令之後,還應該強化監督,比如派出督查人員,再比如歡迎民眾舉報。

  思想家培根説,“有制度不執行,比沒有制度危害還要大。”便民新政出來了,如果老是在路上,或者在抽屜裏睡大覺的話,不僅削弱了政令尊嚴,也讓民眾望眼欲穿,難以感受到政令溫情。破解“去找報社辦吧”其實很好辦,一是壓縮中央政令到基層的時間,使電子化辦公名副其實;二是制定落實細則並派員暗訪,對不落實的人依法處理。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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