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否生孩子這件事兒,不應該再讓他們去蓋章證明,而應該上網輕鬆一查便可確知
針對廣為詬病的準生證辦證難問題,國家人口計生委12月3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簡化辦證程式,解決群眾辦證難問題。根據通知要求,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者出具婚育情況證明等,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要即時辦理。此外,流動育齡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鄉(鎮)、街道均有責任為其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並實行首接責任制。
“流動人口可就地辦理準生證”,這是媒體不約而同從計生委通知中提煉出的關鍵詞。其實,這並非新政,而是從來如此。只不過,計生委在“強化宗旨意識,轉變工作作風,簡化辦證程式,提高辦事效率”的通知要求中,再次強化了一遍而已。通知下發後,準生證辦理能否不再那般複雜那般困難,誰也不敢有過高的期望值。能否“切實解決同一城市內人戶分離、集體戶口等人群的辦證難問題”,至少在通知中沒看到改革性的舉措或者實質性的變化。
眾所週知,只要夫妻一方不是本地戶籍,哪怕是一胎,走正常程式辦生育證也絕非容易的事情。有人對辦理結婚證和生育證過程統計發現,該過程需要蓋章、簽字40多個,接觸單位10多個,接觸工作人員60人,耗費時間兩個月,並且需要花費800多元。正是因為準生證“辦證難的突出問題”引起了輿論的熱議,所以才有了計生委的“專門下發通知”。問題在於,這樣的通知固然能夠體現計生委的“高度重視”,但對症下藥才能釜底抽薪。
準生證之所以辦證難,一方面當然是因為國家對計劃生育工作的嚴格管控,但另一方面其實也是相關部門工作作風不良、工作態度不端的反映。所謂“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準生證的難辦只是其中的一個具體表現而已。如果對公共權力的約束不能到位,對行政效率的監督不能健全,計生委通知發下去後充其量好得了一陣,之後想必還會是一樣的推諉扯皮踢皮球;要不然,輕輕鬆鬆就給一沒錢二沒關係的人蓋章證明,尋租創收的單位小金庫和個人灰色收入哪來?
所謂“三令五申”,大概是説我們對某些問題發過很多次通知,不斷地重申一些基本的常識,但始終見效甚微。為何?因為我們的通知往往只是針對皮毛就事論事,而未能深入問題的根本。就準生證辦理來説,要想發一次通知就徹底改變辦證難,不應該只是在作風啊、效率啊之類淩空蹈虛的問題上做要求,而應該讓計生資訊儘快實現全國聯網,徹底改變通過純手工蓋章的落後方式證明公民生育資訊。資訊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一對夫婦有沒有生育過孩子,難道不應該輕鬆可查嗎?生育證難道不應該全國皆可辦理嗎?
生育證的辦理,不該再是一個純手工的過程,從這個部門蓋章蓋到那個部門,那樣不僅證明效率極其低下,而且只能為難遵紀守法者,對有意鑽空子的人倒是大開了方便之門。比如,此次通知中強調,“對於流動育齡夫妻因長期或多次、多地流動無法證明婚育狀況、資訊核實確實存在困難等特殊情況,受理地可依據當事人的承諾,為其辦理生育服務證(登記)。”殊不知,這很可能就是給有錢有關係者留下的一個漏洞。試問,在資訊不聯網的計生領域,“當事人的承諾”能有價值嗎?那只會是一個可鑽的空子。
準生證辦理早就應該走進資訊時代了,夫妻可否生孩子這件事兒,不應該再讓他們到根本不認識他們的陌生的各類政府部門去蓋章證明,而應該上網輕鬆一查便可確知。